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3-*
通讯地址:原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环保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河南 (略) 年产吹注塑件60万个、发光字灯箱2万平方米、镀锌管架子15万个、PS板300吨扩建项目 | 原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惠民街大同路 | 河南 (略) | 项目预计总投资1000万元,年产吹注塑件60万个、发光字灯箱2万平方米、镀锌管架子15万个、PS板300吨。 | 废气:颗粒物:喷塑废气经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焊接、打磨、雕刻等废气合并后经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吹注塑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PS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苯*烯、*苯和喷塑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废水:冷却循环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原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固废:危废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控制,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暂存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