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关于印发《 (略) 人间布鲁氏菌病联防联控 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片区、乡(镇)、街道,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基层畜牧兽医部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略) 人畜间布病防控,有效遏制人畜间布病流行,降低人畜感染率,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 (略) 人间布鲁氏菌病联防联控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4日 (略) 人间布鲁氏菌病联防联控实施方案 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感染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发展,是当前我国重点防控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之一。为 (略) 人畜间布病防控,有效遏制人畜间布病流行,降低布病感染率,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略) 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筑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实行积极防御,有效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提高抗病能力,切实做好布病源头防控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的健康根基。 (二)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原则。采取源头防控、分区防控、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人畜同步、医防结合、区域联防、统筹推进的防治策略。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布病防治机制,全面落实人间与畜间布病综合防控措施,全市人间布病疫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具体举措 (一)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1.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市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防联控意识,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布病等人畜共患病联合防控机制职能,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布病发病率较高的乡(镇)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人畜间疫情及其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每次例会前,牵头单位研究讨论的议题,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确定合作形式,安排工作任务,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同发病率较高的乡(镇)共同开展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2.建立疫情信息共享机制。市卫健委、农业农村局、疾控中心要坚持协调联动、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协作原则,建立疫情信息共享机制,每月相互通报一次人间和畜间疫情。市疾控中心和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信息研判工作力度,根据实际情况收集和分析疫情资料,掌握流行规律,指导各片区、乡(镇)、街道开展布病防控工作。 3.建立重大疫情联合处置机制。发生重大疫情时,市卫健委、农业农村局、疾控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要求,及时、主动通报信息,立即组织人员联合开展疫情调查,分析感染来源和暴露危险因素,规范疫点、疫区处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严防疫情传播和扩散蔓延。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布鲁氏菌病监测工作方案》进行报告处置。 (二)加强防治能力和队*建设 4.提升医疗救治能力。 (略) 要发挥专科作用,配齐检验检测设备,配备专业医师,规范开展布病诊断、治疗工作。并指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布病初筛点,及时为就诊人群提供布病检测服务。 5.加强防治队*建设。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布病防治专业队*建设,配备从事人间布病检验、现场流调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略) 充分发挥 (略) 的作用,加强医疗技能指导和技术帮扶,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配备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负责人间布病防治专(兼)职人员。市疾控中心牵头协同畜牧兽 (略) 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工作专家组,每半年指导各片区、乡(镇)、街道开展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控、信息通报、疫情处置等防控工作,并提出相关防控建议。 6.加强防治能力提升。市疾 (略)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布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要坚持政策培训和技术培训同步推进,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做到应训尽训、全员覆盖。市畜牧兽医部门加强对人兽共患病检疫检测人员培训,提升检疫检测人员能力和水平。市疾控中心、畜牧兽医部门每半年对乡(镇)、村级畜间防疫人员开展一次布病防治知识、免疫、无害化处理等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全方位提升各级各类疫情防控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扎实推进联防联控各项措施落实 7.持续做好源头管控。畜牧兽医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畜间布病防控方案,特别是《阿克苏地区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方案(2022-2026年)》(阿地牧医发〔2022〕23号)要求,落实免疫监测与移动控制、清毒灭源、净化无疫、扑杀与无害化处理、宣传培训等综合畜间防控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对从事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相关重点职业人群,定期集中组织开展牛羊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关键场所和环节“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有效消灭传染源。指导牛羊养殖场、屠宰场等场所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员、物流隔离和消毒措施,不断提高生物安全水平。 8.加强重点职业人群防护。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从事兽医、畜牧、屠宰、肉食品加工、皮毛加工等职业人员的管理服务。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家畜的日常管理,建立各个环节的防控制度,在饲喂、放牧、接生仔畜等生产活动中要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防止感染布病。指导助产人员,在接羔和处理流产物时,规范戴口罩、帽子、工作服、橡皮围裙和胶靴等,严禁无任何防护措施徒手“掏羊羔”,抓拿流产物。流产物应加生石灰深埋,对流产分物污染的圈舍、地面用生石灰或火碱消毒处理。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卫生、洗手和消毒。 9.开展高危环节重点干预。畜牧兽医部门、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在易发生布病传播感染的接羔(1—3、10月分)、剪毛(4月份)等家畜集中密切接触的时节开展重点干预,组织动物防疫人员和村医,深入乡(镇)、村养殖场(户)、屠宰场、养殖合作社等重点场所开展间布病防治知识宣传,现场指导重点职业人群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 10.引导群众树立防病意识。各片区、乡(镇)、街道要发动群众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台开展宣传。并印制带有布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品,全方面、多方位广泛深入开展布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14.重点人群强化宣教。市 (略) 畜牧技术推广中心要联合建立布病防治宣传队,面对面对养殖场(户)相关人员,挤奶、接产、诊疗人员、屠宰和畜产品加工人员、实验室诊断检测等人员开展布病防控知识的健康宣传教育。严格执行个人防护制度,倡导人畜分居,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引导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家庭养殖。针对畜间发病率高的乡镇、村,提高布病防治知识宣传频次,做到每月宣传全覆盖,全面提高重点人群预防人间布病知识知晓率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当前一些农牧民人畜共舍、徒手接羔、饮用生乳、食用未熟肉食、接触污染物不洗手进食和皮毛加工不带口罩等不良生活习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片区、乡(镇)、街道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布病防治工作,将布病防治计划重要指标和主要任务纳入本级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布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市卫健委、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结合防治工作,开展实施效果评估,确保按期实现工作目标。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卫健委、农业农村局按照《 (略) 人间布鲁氏菌病防治联防联控实施方案》抓工作落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强化评估指导。市疾 (略) 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定期开展技术帮扶,对人间布病防治联防联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内容的落实质量、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人间布病防治联防联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阿克苏地区布病联合专家组名单 附件2: (略) 布病联合专家组名单
| | 关于印发《 (略) 人间布鲁氏菌病联防联控 实施方案》的通知 | 阿市卫发〔2023〕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