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翠湖佳园南二区E1A部分商铺六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翠湖佳园南二区E1A部分商铺六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LSWZC23046 | 挂牌价格 | 163.6132万元/六年 |
标的类别 | 房屋租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13 00:00:00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03-24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3046 | 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翠湖佳园南二区E1A部分商铺六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25.9497万元/年 | 163.6132 万元/六年 | 2023年3月13至2023年3月24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日照 (略) | ||||||||
住 址 | (略) 东港区学苑路217号 | |||||||||
机构类型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翠湖佳园南二区E1A部分商铺六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北京路西、嘉祥路南、枣庄路东 | |||||||||
标的明细 | 详情请见 | |||||||||
标的简介 | 该房产为北京路西、嘉祥路南、枣庄路东,该批房产拟租赁面积共计1094.82㎡。 | |||||||||
重大事项披露 | 1、该项目成功受让后,自第3年开始,租金每两年上浮5%(即第三年、第五年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上浮5%); 2、受让方支付租金(自有资金足够缴纳须 (略) 指定账户,资金不足者可采用银行租金贷方式支付租金,银行租金贷业务咨询电话*孔经理); 3、装修期限定:100平方米以下为1个月,101-200平方米为2个月,200-400平方米为3个月,400-1000平方米为4个月,1000-3000平方米为5个月,3000-5000平方米为6个月,装修期内免交纳租金,装修期限从签约之日起计算;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 单位 | 日照 (略) | ||||||||
批准 内容 | 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翠湖佳园南二区E1A部分商铺六年使用权转让项目以不低于25.9497万元/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济南同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 ||||||||
评估基准日 | 2023-3-1 | |||||||||
评估结果 | 25.9497万元/年 | |||||||||
备案单位 | 日照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63.6132万元/六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2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意向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采取直接付款方式支付租金的受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一年交易价款,采取银行贷款方式支付租金的受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受让方申请贷款手续不能通过银行审核,受让方即自行失去本次交易所获取的租赁权等相关权益),交易价款划转完成后三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目前使用期间的保安、保洁等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需交纳房屋押金,押金为房屋租金的1个半月交纳。 6、该项目交易费用及租赁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皆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受让方报名时应按照蓝产权要求提交资料,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社会信誉(法人征信报告等)、经营业绩(营业执照、运营面积<位置、联系人、联系电话、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文件>等、经营服务水平、意向租赁房屋经营计划等。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每标的2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3月24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 (略) ;开户行:浦发银行日照分行;帐号:*9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 | |||||||||
交易方式 | 综合评分选商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色经 (略) | ||||||||
联系人 | 范女士 | |||||||||
联系方式 | 电话 | 0633-* | ||||||||
传真 | 0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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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联系人方式
中心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翠湖佳园南二区E1A部分商铺六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翠湖佳园南二区E1A部分商铺六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LSWZC23046 | 挂牌价格 | 163.6132万元/六年 |
标的类别 | 房屋租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13 00:00:00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03-24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23046 | 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翠湖佳园南二区E1A部分商铺六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25.9497万元/年 | 163.6132 万元/六年 | 2023年3月13至2023年3月24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日照 (略) | ||||||||
住 址 | (略) 东港区学苑路217号 | |||||||||
机构类型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翠湖佳园南二区E1A部分商铺六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北京路西、嘉祥路南、枣庄路东 | |||||||||
标的明细 | 详情请见 | |||||||||
标的简介 | 该房产为北京路西、嘉祥路南、枣庄路东,该批房产拟租赁面积共计1094.82㎡。 | |||||||||
重大事项披露 | 1、该项目成功受让后,自第3年开始,租金每两年上浮5%(即第三年、第五年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上浮5%); 2、受让方支付租金(自有资金足够缴纳须 (略) 指定账户,资金不足者可采用银行租金贷方式支付租金,银行租金贷业务咨询电话*孔经理); 3、装修期限定:100平方米以下为1个月,101-200平方米为2个月,200-400平方米为3个月,400-1000平方米为4个月,1000-3000平方米为5个月,3000-5000平方米为6个月,装修期内免交纳租金,装修期限从签约之日起计算;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 单位 | 日照 (略) | ||||||||
批准 内容 | 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翠湖佳园南二区E1A部分商铺六年使用权转让项目以不低于25.9497万元/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济南同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 ||||||||
评估基准日 | 2023-3-1 | |||||||||
评估结果 | 25.9497万元/年 | |||||||||
备案单位 | 日照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63.6132万元/六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2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意向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采取直接付款方式支付租金的受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一年交易价款,采取银行贷款方式支付租金的受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银行贷款手续(受让方申请贷款手续不能通过银行审核,受让方即自行失去本次交易所获取的租赁权等相关权益),交易价款划转完成后三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目前使用期间的保安、保洁等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需交纳房屋押金,押金为房屋租金的1个半月交纳。 6、该项目交易费用及租赁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皆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受让方报名时应按照蓝产权要求提交资料,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社会信誉(法人征信报告等)、经营业绩(营业执照、运营面积<位置、联系人、联系电话、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文件>等、经营服务水平、意向租赁房屋经营计划等。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每标的2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3月24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 (略) ;开户行:浦发银行日照分行;帐号:*9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 | |||||||||
交易方式 | 综合评分选商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色经 (略) | ||||||||
联系人 | 范女士 | |||||||||
联系方式 | 电话 | 0633-* | ||||||||
传真 | 0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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