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保税港区 (略) :
报来《关于广西钦州保税港区 (略) (略) 新 (略) 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现对广西钦州保税港区 (略) (略) 事项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304-*-04-05-*。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届满自动失效。确需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一、项目名称 |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 (略) 在新加坡 新设子公司新 (略) 项目 | ||
二、投资主体 |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PD5NR0E) | ||
三、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新加坡 | |
最终目的地 | 新加坡 | ||
四、项目总投资 | 200万美元 | ||
五、中方投资额 |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 200万美元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200万美元 | ||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 |||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 (略) 投入境内自有资金200万美元。 | |||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 (略) 内部决策,出资200万美元在 (略) (最终名称以当地实际注册为准),资金为实缴注册资本。 | |||
八、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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