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墩D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的规定,现将《 (略) 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1、场地基本情况
新墩D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略) 沙坡头区,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5.*,北纬37.*,占地面积约为2937m2。地块西侧为富民南街,北 (略) ,东、南侧为新墩D区。
该地块目前为空地,有货车暂时停在地块内,未发现填埋有毒有害物质等固体废物,无异味,无明显污染痕迹,无地下管线、罐体等存在的迹象。
该地块历 (略) 沙坡头区新墩村农用地和村庄, (略) 自然资源局提供资料,于2014年征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存量(宁政土批字[2016]85号),2015年南侧村庄拆除;2017年10月,地块外东、南侧开始建设新墩西区小区,在该地块内建设员工宿舍,2019年7月拆除,至今一直为空地;2022年7月29日, (略) 人民政 (略) 城区2022年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以划拨方 (略) 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作为新墩D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对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无危险废物堆放、无化学品储存及泄露,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废物填埋或堆放,未发生过污染物泄露和污染事故,未从事工业生产等活动,调查地块内未出现过土壤异常情况,未发现填埋固体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各类槽罐、未发现污染痕迹。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核实确认,调查地块内未从事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内基本不存在污染风险。
2、调查结论
技术组成员对调查地块进行了详细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分析,该地块无明确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周边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按照规划方式开发利用。
新墩D区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地块历史用地性质清晰,通过查阅资料、历史卫星影像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形式,该调查地块及邻近区域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等设施或活动,不存在工业污染源,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项目地块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