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蓝山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蓝山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国家税 (略) 税务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湘税函【2023】131 号,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蓝山县税务局,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蓝山县税务局,主要建设内容国家税务总局蓝山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为: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建筑消防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为*.60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蓝山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1.2.2 建设地点: (略) 蓝山县塔峰镇南平路295号;
1.2.3 项目基本情况:国家税务总局蓝山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为: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建筑消防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等,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30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国家税务总局蓝山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为: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建筑消防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5 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年80号令 (略) 2000年279 号令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5.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 (略) 邮箱(*@*q.com),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有义务和责任自行查阅, (略) 无逐一通知的义务和责任,如有遗漏, (略) 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 09 月 08 日9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 (略) 税务局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国家税务总局蓝山县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电话0746-*。
9.其它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蓝山县税务局;
地 址: (略) 蓝山县塔峰镇南平路295号;
联 系 人:雷纯燕;
电 话:*(手机号码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
地 址: (略) 冷水滩区育才路理想城B栋2 单元17E;
联 系 人:谭振兴;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