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超级充电站项目(监理) | ||
项目编号: | JT-(略) | ||
项目地址: | (略) | ||
项目概况: | 深圳机场超级充电站项目(监理) | ||
公告名称: | 深圳机场超级充电站项目(监理)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 ||
公告信息: | 深圳机场超级充电站项目(监理)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机场(集团) (略) | ||
交货期(天): | 60 | ||
交货期说明: | 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其中:项目施工工期计划为60天,具体以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为准;项目缺陷责任期限24个月,从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 ||
招标/采购范围: | 深圳机场超级充电站项目(监理)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近三年须至少具有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业绩合同内容:充电站建设项目或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配电工程或含充电站建设项目或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配电工程类监理项目; 单项合同金额:(略)元(含)以上;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中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中应能清晰体现出合同双方、项目建设规模、合同范围、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全部要求内容可提供有效业主证明扫描件(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项目建设规模、合同范围、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主证明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业主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不得挂靠。 | ||
联系人: | 顿浩 | ||
联系电话: | 0755-(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