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略) 项目征求意见
经 (略) 市 (略) 区政 (略) 门批准,浙 (略) 有限公司将于 (略) (略) 。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 、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
2 、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 、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 、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 * 日下午16:3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 (略) 有限公司(湖 (略) 2幢1711室、1720室),外地可传真送达,电话: *** ;传真: *** ;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 * 63.com 。联系电话: *** 联系人:小任。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 、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 、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 、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 (略) 为记录。
浙 (略) 有限公司
2015 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