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管影(增)〔2022〕 (略)
广州市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广州市 (略) 年产塑胶键盘120万台、塑胶音响60万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广州市 (略) 年产塑胶键盘120万台、塑胶音响60万台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田桥村工业大道三栋二楼。项目占地面积为9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胶键盘和塑胶音响的生产,年产塑胶键盘120万台、塑胶音响60万台。项目员工人数3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其技术评估意见(穗环投咨字〔2022〕 (略)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 (略) 理厂。
(二)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点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2019)表A.1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3) (略) 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相应的2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 (略) 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执行。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 (略) 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六)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有机废气0.252吨/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为有机废气0.504吨/年。
(七)国家或地方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标准新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如您对本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 (略) (略) 金和大厦2楼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 *** ),也可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天 (略) (略) ,电话:020- ***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 (略) )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您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广州 (略)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