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部的某部室内设备采购项目需求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包号 | 采购项目 名 称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 间 |
1 | 某部钢材墙体等室内设备采购 | 见附件 | 85.46 | 2023年10月 |
2 | 某部橡胶砖等室内设备采购 | 见附件 | 8.252 | 2023年10月 |
一、项目名称:某部室内设备采购项目
二、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
三、采购需求明细:
详见附件。
四、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7.若在核查中或本项目开始实施中,发现中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贿赂评标专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8.如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矛盾偏差时,双方应立即沟通、协商处理,不得影响*方正常工作。*方的各类通知可以以书面、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方,送达以*方有效回复为准,但联系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响应。
9.*方管理人员因故更换,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方,并经*方同意,否则*方可拒绝履行协议。
10.若在服务期内*方上级政策调整等问题,*方有权终止合同。
1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前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
(5)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9)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项目其他要求
(一)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自签订合同后7日内必须进场组织施工,30个工作日完成交货。
2.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36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中标供应商由责任对货物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维护仅收取设备成本价和人工费,所提供更换配件的价格不 (略) 场价格。
3.遇到质量问题,接到报修电话,供应商在2小时内响应并作出处理方案,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服务。
4.在质保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其他设施及其他方面损失,施工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其他相关要求
1. 包装要求:
(1)提供的货物要采用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每件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包装物由*方免费提供。
(2)提供的货物、技术资料,应有详细的说明,包括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外观质量情况等。
2. 运输要求:中标后免费运输至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合同*方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天内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后,无息退还。
4. 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投标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障、五险、加班工资、工作餐费用等)、服装、设备、培训、体检、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2)本项目反对不正当竞争(恶意低价或哄抬高价及不平衡报价).投标人需提供服务费用测算分析表,并结合服务方案说明经费计算的合理性。
5. 保密和专利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6. 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应按合同金额的(不超过10%) 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货物验收合格后,全款无息退还。
7.验收程序
(1)出厂检验:货物交付前,中标方应对货物进行全面自检。产品出厂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拒收货物和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出厂验收过程中,中标方可有1次整改机会,若第一次检验未通过,采购单位将书面通知中标方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若第二次检验仍未通过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或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2)到货(或安装调试后)检验:在交货时(或安装调试后),中标方应对所提供的产品出具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国家认可的行业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采购单位进行查验。采购单位在交货前有权对中标方提供的货物、技术、服务提出异议,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质量合格。
具体组织程序、验收标准和方法,按采购单位规定程序执行,中标方配合。
(3)配套服务检验: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的,中标方按照采购单位明确的整改期限(不超过1个月),可有1次整改机会,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8.现场勘查:
该项目组织现场勘查。
联系人:王先生 *
白先生 *
七、意见回复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的内容存在质疑意见和合理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邮寄、电子邮箱等方式递交我单位。递交之前请先电话联系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如有异议或或者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后续完善采购需求的重要参考,我单位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工作。采购意向是对该项目的初步安排,具体情况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供应商持续关注采购网,了解项目进展和后续采购信息。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先生
移动电话:*
联 系 人: 白先生
移动电话: *
地 址: (略)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附件:初步技术参数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