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9月7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建设单位的承诺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20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邮编:*
联系地址: (略) 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沈阳 (略) 挖掘机部件制造项目 | (略) 大东区蒲平路27号 | 沈阳 (略) | 辽宁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