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4日,我局受理并备案了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材料,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7〕34号)、《关于同意长兴新能源小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5号)、《关 (略) 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兴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6 号)、《关于同意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37 号)、《关于同意长兴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79 号)、《关于同意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长政发[2018]135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基本情况 | 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 | 环评文本 | 备案情况 |
1 | 年产智能工厂系统20台套、智能装备20台套、MES系统30台套、非标自动化100台套、干燥机100台、吸料机200台建设项目 | 浙江 (略) | 长兴县开发区陈王路388号1-5 | 浙江 (略) 拟投资1200万元,租赁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陈王路圆创实业厂区内闲置厂房1033平方米,新购置加工中心、精雕机、三坐标检测仪、注塑机、高分子材料分析仪、水分检测仪、激光干涉仪等设备实施生产,正式投产后预计年产智能工厂系统20台套、智能装备20台套、MES系统30台套、非标自动化100台套、干燥机100台、吸料机200台。 | 长兴 (略) ( 祁顺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