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那坡县百都乡百浪水电站资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998(5)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1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2月1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标的概况 | 标的现状 | 一、电站情况 百浪水电站位于那坡县百都乡者赖村坡马屯附近,距那坡县城约34km,距百都乡人民政府约5公里。电站拦河引水坝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为682km2,多年平均流量16.03m3/s,最大坝高8.3m,电站设计引用流量18.7 m3/s,设计水头16m,装机容量 2500kW(2×1000kW + 1×500kW),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120.5万kW·h,设计年利用小时4482h,概算总投资2035.11万。由于百浪水电站受地域环境泥沙量大、没有库容等影响,电站完成发电量过少,电站近10年平均发电量为206万kW·h,仅达到设计发电量的18%,电站均处于亏损运营。百浪水电站近几年外包运行管理,电站无人员编制。 二、资产情况 1、房屋建(构)筑物 房屋建筑物的产权人为广西 (略) (略) ,房屋建筑物 (略) 那坡县百都乡。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主要包括发电厂房、职工管理房、百浪引水隧道、百浪拦河坝等,共7项。建筑物主要用途为发电及配套建筑;房屋建筑物取得方式均为自建,房屋建筑物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建筑物建筑结构主要为钢混结构。钢混结构:基础形式为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铝合金窗,大门为防盗门,内墙装修一般抹水泥砂浆后喷乳胶漆涂料,外墙为刮腻子,室内水电设施齐全。 典型房屋建筑物概况如下: (1)发电厂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建筑物,主厂房平面尺寸30×10.1×20.46m(长×宽×高)、副厂房平面尺寸21.8×8.5×15.49m(长×宽×高) ,厂房内装3台单机发电机组,内墙为抹水泥砂浆后喷乳胶漆涂料,外墙为刮腻子。建成于2011年12月31日,总建筑面积491.33平方米。 (2)引水隧道:全长712.4米,底高4.5米,设计水深4.0米,主要采用钢筋合断面衬砌,衬砌厚度35厘米,其余洞庭湖段底部现浇0.1米厚C20砼。 2、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包括水力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评估人员核对了合同、发票,机器设备的产权人为广西 (略) (略) ,各项资产的具体特点如下: (1)水轮发电机组 百浪水电站共有3台,其中:2台1MW,1台0.5MW的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5MW。 (2)输变电设备 百浪水电站主变压器共2台,变压器型号分别为S9-630KVA 38.5、S9-2500KVA 38.5。外送线路为35KV出线,采用三回路输送,直接连接至变电所,保证了电量的正常外送 3、土地情况说明 经向产权持有人核实,发电厂房所占土地为广西 (略) (略) ,引水渠道等所占土地仅支付了土地征收补偿费用,未与政府部门签订土地出让或划拨合同,评估基准日时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本次转让评估机构已将转让方前期支付的土地征用、迁移补偿等费用全部摊销至“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各类目中进行评估,土地征用、迁移补偿等费用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承继,转让清单不就此项进行单独列示。 三、电站运营手续取得情况 《 (略) 社会投资基建项目登记备案证》、《竣工验收鉴定书》、《取水证》、《 (略) 物价局关于那坡县百浪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略) 水利局关于广西那坡县百浪二级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的复函》、《关于百浪水电站使用林地情况的复函》、《关于那坡县百浪二级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关于那坡县百浪二级水电站建设用地压矿情况的函》、《关于那坡县百浪二级水电站进行机组启动阶段验收的批复》等,具体情况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交易所备查资料。 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1,081.97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 (略) | ||
转让底价(元) | 7,500,0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广西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6 公司负责人:冯建军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广西农村 (略) 那坡片区2023年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3年第五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广西农村 (略) 、广西 (略) |
特别 | 1.风险提示。本次转让资产均为二手资产,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3.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勘查联系人及勘查地点、时间见本公告“现场展示”。报名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交易所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经向产权持有人核实,百浪水电站所占土地仅支付了土地征收补充费用,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未与政府部门签订土地出让或划拨合同,评估基准日时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6.其他未尽事项请意向受让方查阅相关备查资料。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和交付,不因实际交割数量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为转让方电站内交货价,不含修复、拆解、包装、运输及其他费用。 2.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转、受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3.房产交割:本次转让房屋及构筑物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设备交割:标的交付后受让方需对标的实施核验、计量、拆卸、装载、运输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担,转让方予以适当协助。标的交付后标的遭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拆除、修复等行为导致他人之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或因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及公共安全的,皆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判断修复方案,如因场地、道路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标的不能正常修复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进行报名。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交割条件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成交签约。(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3.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割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4.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无纠纷。转受让双方同意按现状转让,转受让双方签署《交易合同》及《交割单》后,视为资产交割已完成,受让方已占有标的资产,受让方不得因权属无法实现为由而追究转让方责任。 5.电站后续开发过程中所有审批手续、产权证件、许可证件应由受让方以其名义办理,原批复文件已过期或失效的,由受让方以其名义重新报批,办理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可给予必要配合。受让方不得因转让方已取得的审批手续无法继续沿用或产权无法过户而追究转让方责任。 6.期间损益。自成交日起至交割日期间,电站经营产生的成本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农主任:* 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1月26日 至 2024年2月1日 17:00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联合受让协议书(如需)。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前30分钟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签约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联合受让协议书(如需)。 (5)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按照上一条款(2.报名手续)规定已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材料纸质版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佰**万元整(¥2,2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次) | 5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1月26日 09:00 至 2024年2月2日 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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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标的咨询 | 邱经理:077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1-*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单位地址 | (略) 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略) 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其 他 | 监督电话:0771-*(交易所) 0771-*(自治区国资委) | |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