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年产*套汽车制动卡钳项目 | (略) 金东区江岭高新智造区江东区块 | (略) | 公司拟投资*万元,征用土地8845.32平方米,购置浇铸机、铝水熔化炉、机加工设备、检测线及环保处理装置,建设年产*套汽车制动卡钳项目。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气:①熔铝烟尘+铝水熔化炉燃气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铝水保温炉燃气废气一并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②热处理燃气废气2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③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25m高排气筒排放。④浇注粉尘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要求铸造车间加强通风换气,且配备移动式除尘器,收尘后对环境影响较小。⑤喷砂粉尘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要求企业设置单独的工作间,保持工作间的相对密闭性,并且配备移动式除尘器,收尘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水:铸造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产生废水;热处理淬火水和清洗废水经厂内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园 (略) , (略) 秋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最终排入金华江。 声:企业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时基底加厚,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同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厂区绿化 固废:废铝边角料、废金刚砂、废包装材料、废抛丸机布袋以及抛丸收集粉尘应按照《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处置、利用和处置;炉灰渣、废化学品包装桶、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劳保用品、废槽液槽渣、废水处理污泥及浮油、废耐高温布袋、铝灰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1日(5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项目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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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