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 (略) 计划部2023年应急通信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YD* 、招标代理编号:DAGZ*),招标人为中国 (略) 贵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为贵阳、遵 (略) 采购共12辆应急通信车,包含2辆大型应急通信车、1辆中小型应急通信车和9辆小型应急通信车。主要包含内容:由卖方对新购的12辆通信车的车辆底盘和箱体进行改装来搭建车载基站,负责电源设备、无线通信/传输主设备、应急调度勘查系统、天馈系统/塔顶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全部软硬件系统(含*供设备)集成和安装调试,为所改装车辆发布公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提供技术培训、送车、车辆送审上牌(购买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交强险等)等相关的配套服务。 1.2招标范围:本次为贵阳、遵义 (略) 采购共12辆应急通信车,包含2辆大型应急通信车、1辆中小型应急通信车和9辆小型应急通信车。 1.3交货地点: (略) 。 1.4框架采购(下单)截止日: 1.4.1可下单周期:(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止;(2)标包执行金额达到框架上限金额(上限金额为中标金额)。达到以上条件之一者框架采购(下单)立即停止。 1.4.2自动延期条件:在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内,如果*方公布有关本项目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合同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在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内,如果*方没有公布有关本项目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 自动延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终止: (1)*方公布有关本项目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2)*方提前15日通知*方终止本合同的,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至该通知载明的日期当日终止。*方公布有关本项目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1家。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限价为3404万元,其中大型应急通信车不含税单价限价为431万元/辆,中型应急通信车不含税单价限价为238万元/辆,小型应急通信车不含税单价限价为256万元/辆。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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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2.1主体登记要求: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项目要求: (1)若投标人所投标的车型已在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发布相应公告,则需提供该网站发布的车型公告截图;若投标人暂未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发布相应公告,则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车型生产完成后能根据相关车型数据向工信部申请完成发布公告,并能确保上牌上户。 (公告查询网址:http://app.miit-http://**/miitxxgk/gonggao_xxgk/index.html) (2)公司业绩: 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内容包括应急通信车或卫星通信车销售或改造类项目),业绩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应不少于含税500万元。 业绩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①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②业绩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依据,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材料签订日期为依据。 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总金额为准(如出现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总金额大于框架协议金额的,以两者中较小金额为准)。 ④业绩数量,按单项合同和框架协议的数量计算。 ⑤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须提供【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包含不限于电子发票、纸质发票扫描件、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等证明文件之一),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单项合同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结算证明)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 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中签字盖章要求,原则上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其一的,即可认定有效,但业绩合同中另有说明的除外。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中的签字或盖章,包含但不限于合法有效的签名、盖章、电子签名、电子章等。 ⑦ (略) (略) 的业绩不能互用。分 (略) 业绩, (略) 业绩,不同分公司业绩不可以互用。 2.3纳税人要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如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 ② 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 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信息截图; ④ 一份近期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则需提供为本项目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2.4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财产被接管,财产被冻结且影响履约能力的;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处于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在任一区域内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期限内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工信部网站:http://**) (6)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有骗取中标;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工信部网站:http://**)) (7)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投标人产品或服务被中国 (略) 或中国移动 (略) (含各分公司)在禁止合作期内的; (9)违反《中国移动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5控股管理关系:投标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9日23时50分至2024年01月05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http://**)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3日09时3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招标与招标投标系统线上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样品。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 (略) 贵州分公司 地 址: (略) 观山湖区龙海路1号 邮 编: * 采购项目经理: 李经理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观山湖区观山东路与长岭南路交汇处美的置业广场T3栋17楼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付平/吴啟安/吴天俣/崔中海/廖卫中/从玉杰/刘忠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11、附加项 11.1投标人办理CA证书流程及相关事项: 11.1.1投标人针对会员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报名及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139-0123,联系邮箱:*@*hinamobile.com。(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贵州地区办理地点: (略) 云岩区宝山北路180号移动营业厅内,电话:*,周一至周五9:00-17:00。CA证书办理有效期为一年,关于证书过期及更新问题,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中进行查看。 11.2 ES系统开标注意事项: 11.2.1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优先选择在系统上参与公开唱价,可不到达开标地点参与现场唱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登录投标人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 11.2.2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异议截止时间(公开唱价时间后1个小时)之前,在线查看开标记录,投标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可在异议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异议。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异议,视为对本项目开标内容无异议。 11.2.3如唱价过程中投标人无法查看报价、无法在线提交异议等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400-139-0123)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贵州分公司/ (略) 2023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