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德霖金属废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略) (略) 城子河区白石村 | (略) 德霖 (略)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 (略) (略) 城子河区白石村,租赁一处个人闲置场地进行建设(场地原有一座生产车间、办公室及门卫等),项目占地面积为17364.9m2,建筑面积210m2,年加工废钢渣2.16万t。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 | (一)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上清液蒸发,沉淀物定期清掏堆肥;生产湿法球磨工艺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堆场四周排水沟汇入厂区内沉淀池内,雨水收集沉淀后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大气污染物为原料运送粉尘、原料堆场扬尘、运输车辆扬尘等,均为无组织排放。原料运送加料斗采用半封闭,上方安装喷淋装置,抑制加料过程中粉尘;传送带密闭输送;原料堆场苫盖、洒水降尘;对车辆行驶的厂区路面压实、洒水抑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经距离衰减,西厂界、南厂界、北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东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底渣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非磁性或弱磁性物料流至沉淀池沉淀成底渣,定期清捞,经密闭槽车运输外售给水泥厂作为原料。项目原料废钢渣不含危险物质的前提下,固废处置应复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沉淀池、清水池、原料堆场、成品储池及生产车间地面采取混凝土防渗措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中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厂区其他区域进行夯实处理,减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 (六)交通运输路线及周边环境影响。应制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运输原料料及成品时加盖苫布、密闭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的保养,经过敏感目标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强运输路线的清扫,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减轻项目运输对沿线环境的影响。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