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智慧星实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校具配件260吨塑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 (略) 年产*套校具配件260吨塑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7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 | 江 (略) 年产*套校具配件260吨塑套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南城县金山口第三工业 (略) 5号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环评单位 | 南昌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为*㎡,总建筑面积为*㎡。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0.71%)。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楼、供冷)、储运工程(仓库、吹塑仓库)、公用工程(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防治、10㎡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和10㎡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使用的PP、PE、ABS均为新料,不使用再生塑料,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6-2016)的入场标准。项目以PP、PE、ABS、色母等为原料经投料、配料混合、注塑(吹塑)成型、冷却、修边(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检验的生产工艺,年产260吨防滑脚套、*套注塑纯塑板、*套吹塑纯塑板;以中纤板材、PP、色母等为原料经混料、裁板、雕刻、打孔、注塑封边、冷却、修边(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检验的生产工艺,年产*套注塑封边板;合计年产*套校具配件260吨塑套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冷却废水经过冷却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南城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 (略) 排入南城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盱江。 废气主要为注塑、吹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板材裁板、雕刻、打孔工序产生的废气,不合格品破碎工序产生废气和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项目注塑、吹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 001排气筒排放,废气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苯、苯*烯、苯系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烯腈、*苯、1,3-*二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标准;板材裁板、雕刻、打孔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不合格品破碎工序产生废气、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加强管道收集、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烯腈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苯、苯*烯、苯系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标准。厂房外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规定的限值。无组织废气厂房为边界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通过隔声、消声材料、弹簧隔振器、隔声罩、隔声间等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为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木材边角料、收集粉尘、废包装袋、 (略) 、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分别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木材边角料、收集粉尘、 (略) 、废布袋分别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分别妥善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废包装袋、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