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海域告字(202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客货滚装公用码头提升改造工程拟出让海域的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海概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海 位置 | 用海 类型 | 用海 方式 | 出让面积(公顷) | 出让 年限 | 使用方向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略) 普陀区朱家尖岛西南侧岸线段 | 港口用海 | 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 | 0.7235 | 期限至2031年6月12日止 | 出让海域功能定位为滚装和货运码头泊位建设 | 24.9772 | 5 | 1或1的整倍数 |
二、竞买对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拟出让海域受让人资格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略) 范围内有拖欠海域使用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拍),申请单位必须单独申请竞买(拍)。针对出让宗海自身属性,出让海域主要用于功能定位为滚装和货运码头泊位建设。
申请人在报名前需先填写《 (略) 普陀区海域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可参与报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审核通过后,报价有效。
三、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书面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竞得人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海主要功能定位为滚装和货运码头泊位建设。其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 7月18日至 2024年8月14日(工作日)向浙江 (略) 普陀分公司(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东210室)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6日(工作日)向浙江 (略) 普陀分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报价,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 2024年8月26日上午11时止(工作日),并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将在 2024年8月26日下午3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地点: (略) (略) 普陀区分中心,挂牌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8日下午3时止。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有关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委 托 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地 点: (略) 569号
联系人及电话:严先生,电话:0580--*
九、委托代理人:浙江 (略) 普陀分公司
地 点:东港昌正街169号(商务中心3号楼东210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电话:0580—*
十、保证金汇入单位:浙江 (略) 普陀分公司
开 户 行: 建行舟山普陀支行营业部
账 号: 3300 1706 1350 5000 1629
十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浙江 (略) 普陀分公司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