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产办*号 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9月9日14时3 (略) 信 (略) 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三 (略) 广信区四十八镇柴坞湾废弃煤矿煤杆石整体转让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不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标的咨询和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四、竞买保证金:*万元整。 五、重大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智信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智信资评字[2024]第61号评估报告。 2、标的质量、数量、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转让方现场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拍卖公告中公布的煤矸石数量是依据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所载的数量,拍卖成交后,实际方量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4、意向受让方应对煤矸石拍卖点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煤矸石清转运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5、标的的施工、装卸、转运、运输等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确保标的在运输过程中不扰民。转运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及民事、刑事、经济、安全风险等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资产占有人(广信区四十八镇镇人民政府)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在标的物施工、装卸、转运、运输过程中发生与第三方纠纷冲突或自身发生安全事故,从而导致人员伤亡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转让方、资产占有人(广信区四十八镇镇人民政府)、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和拍卖人无关。 6、在标的物交付完成后,受让方的清转运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并自行承担所有安全及经济责任。 7、拍卖成交后,标的清转运工作必须在标的交付(以办完林地相关手续后)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清转运及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9、本次拍卖标的,成交价的5%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费用。 10、涉及林地的,竞得者需办理有关林地手续后方能清运,清运完成后按要求需复绿的,竞得者必须做好复绿。 六、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 (略) 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应于2024年9月6日17时前转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功的受让方,保证金抵作交易服务费等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报名地址: (略) 信州区凤凰大道361号46栋1单元202室(月泉花城) (略) 。 咨询电话:*(郑先生) 【户名: (略) (略) ,账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 (略) :http://** (略) 2024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