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区 (略) 委托,对花湖开发区湿地公园、沿港大道、葫芦港水系治理项目房屋拆迁、地面附着物补偿 (略) 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花湖开发区湿地公园、沿港大道、葫芦港水系治理项目房屋拆迁、地面附着物补偿评估服务 二、项目概况:湿地公园征地602亩,拆迁户数98户,拆迁面积约7581平米;沿港大道拆迁户数6户,面积约4306平米,葫芦港水系治理拆迁9户,面积约1322平米。 三、工期:10天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备房地产评估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获得谈判文件时间: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 日—8月10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00( (略) 时间);获取地点: (略) 区政府办公楼一楼总值班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 。各报名单位请在报名资料上注明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竞争性谈判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六、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 日上午12:00时,地点: (略) (略) 二楼。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 日下午4:30。谈判地点: (略) 区政府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略) (略) * 日
花湖开发区湿地公园、沿港大道、葫芦港水系治理项目房
屋拆迁、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