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沟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渠沟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审批的请示》已收悉。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请严格按照《相山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操作指南》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完成工作任务。并提出以下要求:
1、按照奖补“先筹后补”的原则,在项目批复后10日内,区级拨付项目配套资金至乡镇财政统一管理使用,专项专账、分村建账。筹资不到位的,不予以财政奖补, (略) 分由乡镇自筹。
2、要及时做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图纸设计、项目预审、工程招标等工作,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公示,明确责任。
3、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组织村级监督小组对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经村级同意后,方可按资金管理规定进行拨付项目进度款。在开展项目实施中,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和类型,降低施工标准。对项目批复后不按计划和要求予以实施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就此项目作废不予以奖补。同时,要求11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没有完成的单位取消当年批复项目和配套资金,进行全区通报。
4、要对完工项目组织进行验收,开展项目工程审计,进行项目资金公示。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略) 会和群众监督。
5、完工验收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管护和交接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档案,完善资料,优化工作流程,对实施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上报区级备案,确保顺利完成财政奖补建设目标任务,迎接省市级考核。
此复。
附件:2021 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批复汇总表
??????????2021年7月4日
附件 | ||||||||||||||||||||||||
2021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批复汇总表 | ||||||||||||||||||||||||
填报单位(签章): (略) | 单位:万元、个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资金来源 | 资金安排情况 | 建设内容 | |||||||||||||||||||
乡镇 | 村委会 | 户数 | 农业人口 | 其中:劳动力 | 资金来源总额 | 村民筹资 | 村民捐资 | 村集体投入 | 社会捐赠 | 其他财政资金 | 批准财政奖补资金 | 合计 | 道路建设 | 文化体育设施 |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 | 环卫设施 | 植树造林 | 其他 | ||||||
人数 | 筹资周期(年) | 金额 | 人数 | 金额 | ||||||||||||||||||||
1 | 安全护栏 | 渠沟镇 | 13 | *** | *** | *** | 120 | 24 | *** | 96 | 120 | 120 | 村内安全护栏4000米 | |||||||||||
2 | (略) 灯提升 | 渠沟镇 | 13 | *** | *** | *** | 170 | 34 | *** | 136 | 170 | 170 | (略) 灯维修857盏,新安装150盏。 | |||||||||||
合计 | 290 | 58 | 232 | 290 | 120 | 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