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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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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 0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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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 09: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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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自规告字〔2023〕13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供地 类型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起价 |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2023-G10 | 石涧镇柴林村 | 48036 | 净地 | 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529 | 529 | 5 |
2023-G15 | 泥汊镇皂河村 | 10067 | 净地 | 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111 | 111 | 2 |
2023-G16 | 高沟镇龙庵社区、骆家套社区 | 2184 | 净地 | 工业用地 | ≥1.2 | ≥40% | ≤15% | 27 | 27 | 2 |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详见各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用地出让年限50年。地块规划 (略) 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是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30日, (略) 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略) 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30 日17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1月30 日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交易大厅,节假日不休息。各地块挂牌时间为:2023年 11月22日8时至2023年12月1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
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
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挂牌地块实行无保底价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
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四)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中按成交价款的20%自动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剩余部分保证金和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出让成交后 30日内首付土地出让价款不低于50%,余款出让成交后1年内缴清;出让成交公示(不少于5日)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五)开竣工时间要求:
2023-G10号地块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石涧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2年内竣工;2023-G15号地块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泥汊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出让成交后2年内竣工;2023-G16号地块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高沟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出让成交后2年内竣工。
(六)地块内建筑须严格按规划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城市绿线、用地界线。
(七)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出让土地总面积 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以任何形式建设成套住宅、别墅、高档写字楼、专家楼、宾馆或招待所、培训中心以及经营性用房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八)所建项目必须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九)禁止改变土地用途。
(十)规划建筑必须符合消防、环保、通风、防灾、管线埋
设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十一)宗地出让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时,
“用地清单”一并交付用地受让单位。
(十二)2023-G10号地块竞得人取得土地后,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我局、石涧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并按相关要求开发建设;2023-G15号地块竞得人取得土地后,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我局、泥汊镇签订《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并按相关要求开发建设;2023-G16号地块竞得人取得土地后,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我局、高沟镇政府签订《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并按相关要求开发建设。
(十三)项目建成后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
(十四)2023-G10号地块用于新上年产100万立方米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十五)2023-G10号地块竞得人无偿代建两座建筑垃圾中转站,分别位于中梁无为“山河*第”西侧、无为生活垃圾中转站(长江路)东侧,占地面积分别为3786平方米和7432平方米,建筑面积分别为1592平方米和2500平方米,两座建筑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投资分别不少于520.88万元、814.72万元 ,具体 (略) 城管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代建项目与该宗地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市城管局与竞得人签订代建项目协议,代建项目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略) 城管局,由市城管局提供给竞得人无偿使用,具体使用年限等另行协议约定。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土地储备中心( (略) 无城镇 (略) 自然资 (略) 内)
联系人:宋云清、陈 伟
联系电话:0553-*
开户名: (略) 财政局
开户行:
中行无为支行 账号:*
建行无为支行 账号:*13578-0005
工行无为凤河路支行 账号:*6754
农行无为支行营业部 账号:**
无为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
徽商银行芜湖无为支行 账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31日
无自规告字〔2023〕13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供地 类型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起价 |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2023-G10 | 石涧镇柴林村 | 48036 | 净地 | 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529 | 529 | 5 |
2023-G15 | 泥汊镇皂河村 | 10067 | 净地 | 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111 | 111 | 2 |
2023-G16 | 高沟镇龙庵社区、骆家套社区 | 2184 | 净地 | 工业用地 | ≥1.2 | ≥40% | ≤15% | 27 | 27 | 2 |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详见各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用地出让年限50年。地块规划 (略) 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是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30日, (略) 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略) 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30 日17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1月30 日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交易大厅,节假日不休息。各地块挂牌时间为:2023年 11月22日8时至2023年12月1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
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
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挂牌地块实行无保底价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
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四)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中按成交价款的20%自动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剩余部分保证金和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出让成交后 30日内首付土地出让价款不低于50%,余款出让成交后1年内缴清;出让成交公示(不少于5日)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五)开竣工时间要求:
2023-G10号地块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石涧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2年内竣工;2023-G15号地块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泥汊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出让成交后2年内竣工;2023-G16号地块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高沟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出让成交后2年内竣工。
(六)地块内建筑须严格按规划要求退让道路红线、城市绿线、用地界线。
(七)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出让土地总面积 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以任何形式建设成套住宅、别墅、高档写字楼、专家楼、宾馆或招待所、培训中心以及经营性用房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八)所建项目必须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九)禁止改变土地用途。
(十)规划建筑必须符合消防、环保、通风、防灾、管线埋
设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十一)宗地出让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时,
“用地清单”一并交付用地受让单位。
(十二)2023-G10号地块竞得人取得土地后,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我局、石涧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并按相关要求开发建设;2023-G15号地块竞得人取得土地后,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我局、泥汊镇签订《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并按相关要求开发建设;2023-G16号地块竞得人取得土地后,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我局、高沟镇政府签订《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并按相关要求开发建设。
(十三)项目建成后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
(十四)2023-G10号地块用于新上年产100万立方米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十五)2023-G10号地块竞得人无偿代建两座建筑垃圾中转站,分别位于中梁无为“山河*第”西侧、无为生活垃圾中转站(长江路)东侧,占地面积分别为3786平方米和7432平方米,建筑面积分别为1592平方米和2500平方米,两座建筑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投资分别不少于520.88万元、814.72万元 ,具体 (略) 城管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代建项目与该宗地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市城管局与竞得人签订代建项目协议,代建项目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略) 城管局,由市城管局提供给竞得人无偿使用,具体使用年限等另行协议约定。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土地储备中心( (略) 无城镇 (略) 自然资 (略) 内)
联系人:宋云清、陈 伟
联系电话:0553-*
开户名: (略) 财政局
开户行:
中行无为支行 账号:*
建行无为支行 账号:*13578-0005
工行无为凤河路支行 账号:*6754
农行无为支行营业部 账号:**
无为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
徽商银行芜湖无为支行 账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