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妇幼保健
地点: (略) 围场县围场 (略) ( (略) 北侧)
建设单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妇幼保健
建设内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 (略) 实际建设内容:建设 (略) 楼一栋,医院设施科室包括:妇产科、儿科、外科、妇科门诊室、麻醉科、手术室、检验科、超声科、放射科、心电室、供应室、药房、收费室。床位数量80张,年门诊量8000人次。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7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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