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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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2,111,039.71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川区半溪口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答疑和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有关质疑答复如下: 1、1.工程量清单第26、27页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纤维增强聚*烯(FRPP)加筋管SN8级DN400(污水管)工程量1570.1, 综合单价 233.62,其中暂估价*.35; *纤维增强聚*烯(FRPP)加筋管SN8级DN400(雨水管)工程量123.3, 综合单价224.33,其中暂估价25694.78; *纤维增强聚*烯(FRPP)加筋管SN8级DN500(雨水管)工程量224.5, 综合单价 395.22,其中暂估价84608.1; *纤维增强聚*烯(FRPP)加筋管SN8级DN600(雨水管)工程量256.4, 综合单价 535.89,其中暂估价*.9。 与第52页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数量,单价均不一致。其它几条线也是类似问题,请明确下? 2.工程量清单第25页*中项目名称显示为:7808.请问是否需要更正? 回复:1.综合单价不能超限价,材料暂估价应按照清单给出金额进行在限价中。由于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计算规则不一致,清单工程量按清单计算规则计算,定额工程量按照定额计算规定计算,故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与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数量不一致; 2.工程量清单第25页*中项目名称更改为碎石加机制砂(6:4)回填(90%<密实度≤95%)。 2、1.中标服务费收费太高,现都是低价标,请问能否打折收取? 2.低价风险保证金,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提供银行保函时间可否改为15个工作日。 3.项目编码*人行道透水砖铺设“项目特征”中第2条基础、垫层:材料品种、厚度:详设计,另列清单计算。 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4.项目编码*顶管(土方段)DN1500和*顶管(土方段)DN2000限价太低, (略) 场价太大,请问能否重新组价? 5.请问中、粗砂垫层,中粗砂回填的材料是否是机制中粗砂? 回复: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是参照南川发改委发〔2023〕407号文件中工程建设收费标准计取的,不作调整;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是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价格〔2002〕1980号及渝招投协〔2015〕11号文件中工程类收费标准计取的,不作调整。 2.本项目低价风险担保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范本及相关通知编制,送达时间按招标文件执行。 3.财评中该分部分项只计算人行道透水砖面层铺贴;基础和垫层已另列清单项。 4.结合设计图纸及定额进行组价,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价。 5.项目特征无误,该清单计算时按照机制中粗砂编制。 3、清单编制顶管段无工作井及接收井相关施工清单(如护壁砼、钢筋、模板、等) 回复:已按照设计进行编制,已包含在对应清单中。 二、补遗 现将工程量清单第25页*中项目名称更改为碎石加机制砂(6:4)回填(90%<密实度≤95%)。 三、本补充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不管各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略) 二0二四年二月一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