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实施意见》 (略) * (略) 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 (略) 。
宜宾市自然 (略)
* 年2月27日
宜宾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
合并办理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 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自然资规〔 * 〕5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书办理服务指南的通知》(川自然资发〔 * 〕71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 * 〕37号),结合宜宾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略) 的发展思想,用新发展理念 (略) ,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以更好更快为企业和群众服务为出发点,实行一 (略) 门统筹,一个阶段同类事项整合办理,进一步简化申报资料,优化办理流程,深度整合审批事项,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不断提升审批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申报资料,优化办理流程,对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实现一次申报、同步审批,进一步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三、适用范围
按照国家和省规 (略) 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四、审批权限
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的项目,实行一次申请,合并办理,同时办结。原则上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同级自然资源 (略) 门办理。同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由国 (略) 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方案,由业主 (略) (略) 、分局提出申请,报省自然资源厅办理。
(二)符 (略) 《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 * 〕3 号)、 (略) (略) 《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 * 〕1号)条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军事 (略) 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应 (略) 预审;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自然资源厅办理用地预审。
(三)在省级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项目位于扩权县的, (略) 可合并受理,出具初步审查结果后直接报省自然资源厅,同时报市自然 (略) 备案。项目位于市辖区的,按第(七)款办理。
(四) (略) 负责预审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 (略) 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由省级自 (略) 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并 (略) 备案;应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且用地规模小于1公顷(不含1公顷)的建设项目,由市自然 (略) 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结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不同层级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的项目, (略) (略) 、分局应在初始审查阶段合并受理,按权限办理。单独一项需要上报审查的,在初审意见中说明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办理情况。
两个事项在不同层级审批的,待最高层级审批机关批复后,由审批选址意见的自 (略) 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六)跨行政区域的项目,由上一级自然资 (略) 门按权限受理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七)市辖区范围内的项目,在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市区并联审批 (略) 使用之前,统一由市自然 (略) 受理;在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市区并联审批 (略) 使用之后, (略) 受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申请。跨区域项目由市自然 (略) 直接受理。
(八)应由市自然 (略) 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的项目, (略) (略) 、分局审查项目申请要件是否齐全等情况,出具初审意见。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申请报告。
(三)各县、区初审意见。
(四) (略) 性研究报告。
(五)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者相关产业政策文件。
(六)需开展选址论证的建设项目应提供选址论证报告(含专家审查意见)。
(七)需开展节地评价的建设项目应提供节地评价报告(含专家审查意见)。
(八)需开展踏勘论证的建设项目应提供踏勘论证报告(含专家审查意见)。
(九)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应提供调规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十)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 * 国家大地坐标系)。
(十一)规划图纸。
(十二)选址意见书附图。
(十三)光盘(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文件)。
其中, (略) 区内(不含一般乡镇)、拟选址在国有建设用地上、 (略) 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且由市自然 (略) 办理项目(鉴于此类项目用地条件相对成熟,与规划设计条件可以同步办理,故以下简称国有存量建设用地项目),申请只需提供上述(一)、(五)、(十)、(十一)和(十三)等材料。
六、申报流程
由市自然 (略) 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的项目,项目业主按以下程序申报并接受审查。
(一)资料准备
(略) (略) 、分局积极帮助项目业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出具初审意见。项目需开展规划选址论证、节地评价、踏勘论证、规划调整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的,业主单位应落实专业机构编制相关报告,并交由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的自然资 (略) 门组织市、区相关单 (略) 论证,形成专家意见。
(二)报送申请
申请材料准备完成后,项目业主到受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的市政府公共资 (略) 的市自 (略) 门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提交申请,由窗口对申报材料 (略) 审查。申报材料齐全,窗口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申报材料不齐全、 (略) 门职权范围、无需办理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内部审查
受理窗口初核合格并受理后,交由市自 (略) 牵头业务科室办理, (略) 行政审批程序形成审查意见。
(四)出具结果
牵头科室按程序形成审查意见后,将审批结果交由受理窗口。受理窗口通知申请人领件。
七、内部审批
由市自然 (略) 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的项目, (略) 程序和要求审批。其中,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略) (略) 承办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略) 按审签程序审批,统一编号。
(一)审批流程
(略) 、分局或市政府公共资 (略) 自然资源规划服务窗口受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申请后,当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自然 (略) 耕地保护与用途管制科。
耕地保护与用途管制科根据申请内容,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请资料分发给用地规划 (略) 审查,相关科室于1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需申请人补充完善资料的出具补正通知,补正资料应以业主单位正式文件提供,补正资料到位后相关科室1个工作日内再次提出初审意见。
相关科室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后,由牵头科室组织 (略) 门召开会审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按程序送签审查意见。特殊情况不能召开会审会议的,审查意见按会签程序办理。
通过审查的,由耕地保护与用途管制科统一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序号;由牵头科室打印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未通过审查的或查明不用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的,牵头科室打印退件通知书。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退件通知书与审查意见审批同步办理。
(二)职责分工
(略) 、 (略) 和相关业务科室应紧密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指导、审查和组织工作。
行政审批科(市政府公共资 (略) 自然资源规划服务窗口):在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市区并联审批 (略) 使用之前,受理市辖区的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申请;受理跨区域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申请,根据审批权限和申报要件要求对 (略) 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且要件齐全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或根据本办法直接可以判明不需办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内部审批完成后通知申请人领件。
耕地保护与用途管制科:牵头办理除国有存量建设用地项目以外的项目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申请。组织相关报告和方案论证,组织会审会议,送签审查意见,统一编号,打印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退件通知书。侧重 (略) (略) 审查并提出初步意见,需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用地规划科:侧重 (略) (略) 审查并提出初步意见,需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参加会审会和专家论证会。负责牵头办理国有存量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侧重对项目用地规模审查,审查用地功能分区和用地指标合法合规性。参加会审会和专家论证会。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审查用地是否压占生态红线;对于用地压占生态红线的,审查是否符合压占条件。参加会审会和专家论证会。
县 (略) :受理辖区内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申请,帮助项目业主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组织申报材料,按省厅样本要求内容出具初审意见。参加会审会和专家论证会。市局审批完 (略) 通知申请人领件。 (略) 负责承办国有存量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八、办理要求
(一)严格受理条件
1. * 年1月1日后,全市不再单独出具预审意见和核发选址意见书,须按合并办理规定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需单独办理规划选址或用地预审的项目,可以单独申报,审查通过后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并注明已办情况。可单独申报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已办理规划选址且未超两年有效期,但尚未办理用地预审的项目的,可以单独申报用地预审;二是已办理用地预审且未超过三年有效期,但尚未办理规划选址的项目的,可以单独申报规划选址。
2.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等油气战略性矿产的地质勘查,在试采和取得采矿权后转为开采井的,可直接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不再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书。
3.使用已批准的国有 (略) 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的, (略) (略) 、分局申请,按规定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并注明不用办理用地预审情况。
(二)强化资料管理
1.严 (略) (略) 的计算机存储制作传递使用涉密的文件、信息、数据以 (略) 资料。
2. (略) 办理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或者初审直接报省厅的,办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 (略) (略) 备案,作为建设用地审批依据。备 (略) 耕地保护与用途管制科负责。
3.审批资料由各牵头科室负责存档,定期向档案管理单位移交;日常查询和解释工作由各牵头科室负责。
(三)强化相关保障
(略) 、 (略) 务 (略) 、省、市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的相关文件。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改革工作。
(略) 政审批效率,提升审批质量,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局将按“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备案项目开展抽查,对推诿扯皮、敷衍了事、质量差、数据不实等情况采取提醒、通报、约谈等方式严格督促整改。
九、服务指南
(一)法定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二)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结果形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一份。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 (宜宾市自然 (略) 耕地保护与用途管制科)、 *** (宜宾市自然 (略) 用地规划科)、 *** (政务服务窗口)。
2.网址:http:/ *** (宜宾 (略) );http:/ *** (宜宾市自然 (略) )。
十、有效期限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附件: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提交资料清单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申请表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文本格式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文本格式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书格式
6. 补正通知书
附件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提交资料清单
附件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 办理内容 | 选址□ 预审□ | ||||||
批准类型 | 审批□ 核准□ 备案□ | 批准机关 | ||||||
基本情况 | 划拨土地(是□否□部分划拨□)国家重点(是□否□) 省重点(是□否□) 市重点 (是□否□) 涉密(是□否□) | |||||||
选址(拟建) 地点 | 投资(万元) | |||||||
行业分类 | ||||||||
建设依据 | ||||||||
选址规模 | ||||||||
用地规模 | 总规模 | 农用地 | 耕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小计 | 一般 耕地 | 永久基本农田 | ||||||
土地使用标准 | 工程项目 | 功能分区 | 数量 | 申请用地 | 原有用地 | 指标控制 面积 | 指标对应 条件 | |
工业项目 | 投资强度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 | 绿地率 | |||
选址论证 | 不需要论证□ 需要并已通过论证□ 其他情况□: | |||||||
节地评价论证 | 不需要论证□ 需要并已通过论证□ 其他情况□: | |||||||
踏勘论证 | 不需要论证□ 需要并已通过论证□ 其他情况□: | |||||||
申请单位 | 单位名称: | 法人身份信息: | ||||||
单位性质: 国企□ 机关□ 事业□ 私企□ 其他□ | ||||||||
通讯地址: | 社会信用代码: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备 注 | 本单位承诺: (略) 有提交的材料均真实有效、数据准确,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自愿承担因虚报瞒报、造假等非法手段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办理申请文本格式(参考)
**(项目建设单位)文件
****(文号) 签发人:
关于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
宜宾市自然 (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 (略) 乡规划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略) 乡规划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略) 令第68号)的要求,现将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报上,请予审查。
项目背景
〔项目建设目的〕*****(项目名称)*****(项目代码: ***),是为了解决**问题/应对**需求等。〔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已列入**规划(文号)(如《四川 (略) 规划( * — * 年)》等)/经四川省发展改革委(或省人 (略) 门)批复项目建议书(文号)/同意立项(文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文号)/已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按照国家或省发展改革委《**指导意见》同意建设。〔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对**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按照**规定,该项目应由**部门审批/核准(或已经**部门同意备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该项目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四川省**市**县(区)**镇(乡)(线状工程表述到县(区),其中市、县(区)预审的线状工程可表述到乡镇;块状工程表述到乡镇。项目在选址过程中,依据《**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文号),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尽量与当地土地利用 (略) 市规划相衔接,通过多个方案的比选,最终确定选择本方案。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举例如新建公路项目,表述为**路线起自**市**县(区)**乡镇,终至**市**县(区)**乡镇,沿线途经**市**县。路线全长**公里,其中路基长度**公里,隧道长度为**公里,桥梁长度为**公里;全线设置交叉**处;沿线设施共**处,其中收费设施**处,服务设施**处,监控通信设施**处,养护设施**处;主要技术标准为:**。互通立交连接线**公里。公路主要技术标准为:**。
〔项目投资总额〕该项目总投资约为**亿元。
〔项目其他情况〕是否属于国家或省核准、批准项目(提供依据支撑);须要明确是否属于国家、省级、市级重大建设项目;项目申请用地情况,所涉及区县用地现状分类;项 (略) 市总体规划;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需要基本农田踏勘论证,是否需要节地论证及项目未开工建设的说明。
三、项目申请用地情况
〔项目用地现状分类〕该项目用地总规模**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涉及跨市、县(区)建设项目,增加表述为:其中,**市、县(区)境内总用地面积**公顷,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市、县(区)境内总用地面积**公顷,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项目用地符合规划情形〕该项目用地符合四川省/**市/**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已列入四川省/**市/**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项目用地不符合规划情形〕该项目用地不符合四川省**市**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列入四川省**市**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涉及占用**市**县(区)境内永久基本农田**公顷,相关县(区)已按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项目需要踏勘论证情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占用其他耕地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包括线性工程占用耕地 * 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用地项目)该项目占用耕地**公顷,按照有关要求,已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市/**县(区)自然 (略) 组织开展踏勘论证。
〔项目用地功能分区〕该项目用地总规模为**公顷,其中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各功能分区面积情况,以及与土地使用标准对比情况)。如该项目为工业项目,须按照《 (略)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 * 〕24号)的要求,说明是否符合投资强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建筑系数、绿地率等五项控制指标情况。
〔项目用地规模符合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情形〕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均符合《**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或《**项目建设标准》的规定。
〔项目用地规模突破土地使用标准、建设标准或无土地使用标准情况〕该项目用地规模超过《**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或《**项目建设标准》的规定(或该类型项目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说明超标准及用地规模确定的依据,并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节地评价,通过自然资源 (略) 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论证。
[项目与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的关系,是否位于已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级自然保护地内。]
四、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涉及市、县(区)等详细情况。
五、其他情况
我单位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 (略) 。
五、小结
综上,根据《 (略) 乡规划条例》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略) 令第68号)规定,为确保项目按期推进, (略) 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请给予审查批复。
联系人及电话:(姓名:****) (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印发
附件4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办理初审意见文本格式(参考)
**(自然 (略) )文件
****(文号) 签发人:
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
报告
市自 (略) :
〔项目建设目的、依据、意义〕*****(项目名称),是为了解决**问题/应对**需求等。或〔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已列入**规划(文号)。
〔项目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涉及我市**县(区)**镇(乡)。〔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投资总额〕该项目总投资约为**亿元。〔项目其他情况〕是否属于国家或省核准、批准项目;须要明确是否属于国家、省级、市级重大建设项目。
〔项目规划符合性〕*****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当地已 (略) 乡规划或者某个阶段(方案阶段、专家评审阶段、报批阶段)的规划(相对应阶段的批复、纪要等材料作为文件附件), (略) 乡规划的实施, (略) 乡规划强制性内容;〔项目申请用地情况〕***********。〔项目涉及生态红线和自然保护地情况〕该项目是否涉及已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级自然保护地,如位于自然保护地内的,应说明该项目位于哪一类功能区及用地面积,并明确路径方案是否经该 (略) 门同意;
〔总结性描述〕开工建设情况;无论是否符合规划,均需明确表态是否同意该项目在申请书注 (略) 选址,不符合规划的且同意的项目,请阐述理由; 项目用地范围是否存在违 (略) 情况的说明。为确保项目按期推进,特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请给予审查批复。
附件:规划图纸、相关批复、批文等。
(联系人:*** ,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书格式
附件6
补正通知书
:
经审查,贵单位申请办理的事项,送审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相关要求),请按相关要求补齐或修改下列材料。补正期间暂停办理相关事项。
需补齐或修改材料如下:
序号 | 名称 | 要求 |
1 | ||
2 | ||
3 | ||
… |
请将以上材料尽快以单位正 (略) 审查。
特此告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宜宾市自然 (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