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03-17
普格县传统民族村寨保护及乡村振兴衔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改造) | |||
(略) 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黎安乡 | 11867 | ||
普格县星程文化 (略) | 委日各 | ||
356.01 | 20 | ||
2025-01-01 | |||
新建 | |||
对黎安乡11.867km的道路进行改造,设计1.5米宽的植生混凝土景观步道和木质栈道,部分道路设置步道护栏采取简易式护栏。材质运用尽量就地取材,艺术性的打造小品、雕塑等,并安装100个太阳能路灯。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其他措施: 施工期沥青施工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沥青烟无组织排放存在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职工生活污水采取污水处理站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外环境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采取沉淀池沉淀措施后通过回用措施排放至不外排 |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建筑废物能回收的全部回收,不能回收的送至指定渣场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噪。 | |||
有环保措施: 不得有明显的水土流失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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