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 (略) (略) 住户电表及配套设施更换(项目编号:24AT#)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 | ||
项目名称 | 肥 (略) (略) 住户电表及配套设施更换 | |
项目编号 | 24AT# | |
采购人 | 肥 (略) | |
采购代理机构 | 安徽安天利信 (略) | |
采购方式 | 磋商 | |
磋商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下午14:30 | |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 名称 | 合肥 (略) |
响应报价(元) | #.00 | |
工程质量 | 合格 | |
工期(天)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工 | |
项目经理 | 汪巧珍 | |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 名称 | (略) |
响应报价(元) | #.00 | |
工程质量 | 合格 | |
工期(天)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工 | |
项目经理 | 王亚丽 |
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9日17:00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窦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