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开放大学校史展厅装修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汇丰工程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NHFZB*
2.项目名称:本溪开放大学校史展厅装修改造项目
3.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0,083.6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83.60元(人民币)
4.采购需求:根据采购方要求,对本溪开放大学校史展厅进行装修改造。(详见采购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本项目为非专业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9.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10.凡涉嫌技术,外观,专利等产权侵权纠纷的产品,不予以采购;
11.报价人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谈判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买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中标方所提供的未达到所承诺准确率产品而产生的所所有损失和责任。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他法人(负责人)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中任一年)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报价人为新注册的,提供近期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报价截止时间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中国信用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以报价人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查询有效期为自本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自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止,如未能提供,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报价人提供在国家企业信息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的查询结果,页面“信息打印”内容并加盖公章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 25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汇丰工程 (略) ( (略) 明山区人民路与永明路交汇处 (略) )
方式:现场获取(投标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明(含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法人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汇丰工程 (略) ( (略) 明山区人民路与永明路交汇处 (略) )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汇丰工程 (略) ( (略) 明山区人民路与永明路交汇处 (略)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开放大学
地址: (略) 府南街7号
项目联系人:于主任
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汇丰工程 (略)
地址: (略) 明山区武平街6座1单元1-501号
项目联系人:崔阳
联系电话:*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本溪解放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汇丰工程 (略)
账 号: *6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阳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