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有关规定,绥江县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8月1日组织召开了绥江县板栗至茶叶坳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验收评估单位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变更方案编制、监理、监测、施工、设计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会前验收组代表查勘了绥江县板栗至茶叶坳改扩建工程现场和影像资料,查阅了相关技术文件。会上,听取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单位、监测单位的汇报,以及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与讨论,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履行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按照方案批复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批复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质量总体合格,运行正常,后续管护责任已落实,达到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对绥江县板栗至茶叶坳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成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日-2024年9月6日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绥江县交通运输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武汉栅格 (略)
监测单位:鲁东大学
建设地点:云南省/ (略) /绥江县
备注:
-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