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中交建筑一公司杭州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邀请函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7-04 09:00:00
中交 (略) 一公司杭州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邀请函
(编号:ZJJZ-HZXM-JX-2024-004)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项目概况:
1.1开工日期:2024年3月
1.2项目名称: (略) 杭政储出2023-146号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
1.3项目类型:房建项目
1.4所属区域:华东区域
1.5项目工期:600天
1.6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杭政储出2023-146号地块项目, (略) 临 (略) (略) 西南地块二, (略) 绿化带,南临王家桥港水系,西临规划河道, (略) 。地块占地面积3.*平方米,建筑面积13.*平方米,其中地下4.*平方米、地上9.*平方米,由4栋17层住宅、6栋25层住宅和临街商业构成。
1.2询价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设备 数量 | 使用高度 | 进场时间 | 计划租赁期限 | 工作量 | 备注 |
1 | 施工升降机 | SC200/200 | 10 | 详见询价单 | 按需方要求 | 10个月 | / |
二、租赁设备质量要求
2.1设备品牌要求:优先使用中联重科。
2.2设备出厂年限要求: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要求为施工升降机进场开始安装日期三年以内且 (略) 相关要求,各部件均为出厂成套配件,均应符合合格证中标注的出厂年限。
2.3质量要求:出租方应保证提供安全可靠、满足双方约定使用功能的机械设备,设备质量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得提供以下情形设备: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设备出厂时间为施工升降机进场开始安装日期三年以内;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擅自进行改造的;
(5)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6)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的;
(7)未按照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
出租方机械设备应在双方约定的交付日期到达工作地点;由出租、承租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准入标准等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如验收不符合的,出租方当场予以退换,对于安装后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判定为不合格并无法整改的,同样当场予以退换,因退换而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3其他要求: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制作配重,涂刷黑黄油漆,同时应按需方要求给施工升降机设备配备“检到位”系统,出租单位 (略) 当地监管部门对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安装告知与使用登记要求由出租方负责办理并报本地管理部门,需方仅配合出租方进行资料盖章,如投标租赁设备的产权单位与出租单位不一致,租赁、产权双方应签订承诺文件,明确债权债务纠纷与需方无关。
三、租赁及人工费用说明
3.1单价费用组成详见附件询价单。
3.1.1租赁单价为租赁费、管理费(含驻场管理人员费用)、利润、风险、随机设备(含“检到位”智慧巡检系统)、安全文明费、设备检测费、增值税税额、附墙道数、基础预埋件及附着预埋件、撑杆、楼层呼叫器(每层一个)等除操作工人外的含税综合单价。
3.1.2 维保费用为建筑起重设备,每月两次的维护保养费用。
3.1.3 进出场及安、拆费用为:包含完成设备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顶升、加节、附墙锚固、基础节及预埋件(包含基础和附墙)、拆除、专家论证、安全检测(半年一检)所发生的一切人工、辅助材料、机械费用(安装时使用的汽车吊等,最大应包含50t及以下型号费用)、首次安装第三方检测费用等含税综合单价,即交付承租方正常使用前的一切费用。设备进出场费由承租方承担,进出场全部事项由出租方负责。
3.1.4司机人员工资(下称人工费):本次询价不包含司机、指挥人员。
3.1.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书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1.6除非招标人另有要求,应付的关税、税收和其它税赋应包括在单价及投标总价中。
3.2租金计算方式:
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3租赁计费开始时间:出租方机械设备进场安装调试自检合格,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第三方检测后才能投入使用的机械检测合格后,承租方组织完成相关各方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出租方出具书面的机械设备使用通知单,开始计算机械设备租赁费用。
3.5设备停置、停用期间租金计算方式: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设备停滞,停滞费按月租的50%计取。如遇春节,春节放假期间,报停20天不收取费用;若报停超过20天,从第20天起按租赁单价的50%计费,直至正式复工,如春节正常上班则正常收取费用。
3.6租金费每 三个月 结算一次,每月 5 日*方提出申请,*方依据机械运转记录(*方操作人员或*方委派人员应每日填写机械运转记录,由*方现场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启租、报停通知单等确认当期租赁费用。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3.7租赁结束时间:自承租方出具书面机械设备停用通知单确定的停用时间次日起,无特殊原因,出租方停止计算和收取机械设备租赁及人员工资费用。
3.8本招标租赁期限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需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求进行数量调整,且定价方式不变,供方接受;最终结算数量以供方设备实际租赁使用周期为准。
四、支付方式
4.1价款支付
4.1.1进出场及安、拆费支付:承租方在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成且检测合格能投入使用后的最近次结算办理进场费结算,进场费为进出场及安、拆费的50%,设备全部退场完成后的最近次结算办理退场费结算,退场费为进出场及安、拆费的50%。
4.1.2租赁费支付:
租赁费自施工升降机投入使用后满三个月后的次月月初5号前由出租方向承租方提出结算申请,之后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出租方在结算当月5号前向承租方提出结算申请,并依据机械运转记录,确认当期租赁费用。
4.1.3每期结算费用中进出场费、租赁费由承租方办理完结算后的次月30天内以规定方式支付60%给出租方,剩余款项待所有施工升降机全部退场并办理完最终结算协议后一个月内付至75%,全部退场一年后30日内无息付至90%,全部退场一年半后30日内无息付至100%,支付方式为:6个月银行承兑或保理,所产生的贴息费用全部由出租方承担,如遇特殊情况应支付金额不足*元不能办理银行承兑的,出租方应接受待额度满足后办理银行承兑支付或选择申请银行转账支付,申请银行转账支付的需经过承租方的批准并自愿承担贴现支付的所有手续费、利息等费用。结算总价款以承租方最终核定值为准。
4.1.4承租方支付租赁费用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应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实际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出租方未向承租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有权拒绝支付租赁费用。同时出租方还应提供经承租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机械运转记录表,按运转记录表进行租金结算,并配合承租方完善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表、特种设备月检查记录表、机械设备保养、维修记录等。
五、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 7月4 日 9时至2024年 7月 9日 9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下载询价函。六、报价单的递交
6.1 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7 月 9日9 时至2024年7 月 11日 9时。报价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6.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询 价 方: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杭政储出2023-146号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许帅(项目)
电 话: *
联系地址: (略) 临 (略) (略) 交叉口 (略) 杭政储出2023-146号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在线报名地址:http://**
编辑:codekua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