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02月06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 通讯地址: (略) 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 (略) 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 (略) 无人机靶机设计研发生产华东总部项目 | (略) 浦口区桥林街道步月路18号 | 江苏 (略) | 江苏 (略) | 江苏 (略) 拟租用南京 (略) 2#厂房,面积约3128平方米,建设设计研发部一个,两条整机生产组装线,热压罐、模压机、烤箱、数控机床等各类生产加工设备20余台,用于建设无人机靶机设计研发生产华东总部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无人机300架。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 木模裁切、合模裁切、木模雕刻、合模雕刻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排放。木模打磨、打磨工段产生的粉尘设置干式除尘柜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木模涂胶衣、木模固化、手糊铺层、铺层、固化废气集气罩收集后同经负压收集后的喷漆、烤漆工段产生的废气一并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2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浓度较小,均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河流;项目运行后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接入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 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座,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设备均安置在室内,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墙体隔声等,噪声排放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一般固体废物外售或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危险固废于危废暂存区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项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不予批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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