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E*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2-19 23:59: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4-02-24 11: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3-05 09:00:00 |
开标时间: | 2024-03-05 09:00:00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正式公告 |
(略) 龙安区善应镇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0001
本招 (略) 龙安区善应镇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龙发改审批【2023】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龙安区善应镇南善应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特色产品及文化展示展销中心25000㎡;游客服务中心 6000㎡,生态停车场16690.09 ㎡配套停车位 500 个,其中机动车停车位 400 个,充电桩停车位100个,室外配套场地硬化 12182.56㎡,综合管网12182.56 m等基础设施工程。
(1)工程性质:新建项目。
(2)招标类型:EPC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勘察设计阶段、采购及施工阶段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及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范围最高限价为 12785.0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为10970.73万元,设计费210.34万元,工程勘察费25万元。
2.4.计划总工期:42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60日历天,施工36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2)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
(3)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4)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同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4)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5)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年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纪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的。(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查 询 网 站 直 接 链 接 至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最多4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除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其他资料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公章或电子法人章。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2月06日18时00分至2024年02月19日23:5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由牵头公司下载文件即可,成员单位不需要下载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5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一室( (略) 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唯一递交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5.3.如在开标前,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上传至评标系统的,按无效标处理
5.4.开标一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联 系 人:王梦魁
地 址: (略) 龙安区文昌大道与太行路交叉口
电 话: 03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 系 人:黄强生
电 话:*
地 址: (略) 兰考县裕禄大道北段404号
监督部门: (略) 龙安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
联系人:胡啸波
联系电话:0372-*
招标文件:
(招标)最终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