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国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名称: (略) 食堂排烟、排风系统改造更换工程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 、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设备类);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有相关设备的检测报告及相关设备的生产证及安装证;并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有专业技术维护人员和专用维修设备; 6、近三年具有已完成的单份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食堂排烟系统安装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时须带资料: 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法人代表参会)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会),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项目经验证明(如合同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五、报名时间: * 日-2 * 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 (略) 营养科、纪检监察室 资格预审地点: (略) 七、地 址: (略) 市四一路一号 联 系 人:贺体利 栗炎 联 系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