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略) 拟对郑州 (略) 年加工(略)吨装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 (略) | 郑州 (略) 年加工(略)吨装饰材料建设项目 | (略) 超化镇樊寨村 | 河南聚力 (略) | 本项目总投资(略)元,租赁建设用地1070平方米,建设年加工(略)吨装饰材料建设项目;主要设备:搅拌机、烘干机、振动筛等。生产工艺:原料外购(石英砂、无机颜料等)-搅拌混合-烘干-冷却-筛分-包装-成品。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能为(略)吨装饰材料。 | 1、废水。项目运行期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1座 (略) 理后,循环使用;职工生活污水经1座化粪 (略) 理后,由吸粪车定期抽走,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物料搅拌混合、筛分、包装等工序废气通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 (略) 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烘干机加热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 (略) 理后,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废气一起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 (略) 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固体废物。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废包装袋、废包装桶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残次品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建材厂综合利用;催化燃烧废催化剂委托厂家更换时回收;②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 (略) 理;③职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371—(略)
通讯地址: (略) 西大街街道445号;市区 (略) 公交车行至政务服务中心站(东厅一楼建设项 (略)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