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夫山泉临江长白山饮用水有限公司新增饮用天然水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白环临审字〔2023〕1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农夫山泉临江 (略) 新增饮用天然水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大气污防审批科)、0439-*(政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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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正阳路7号、 (略) 站前路5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农夫山泉临江 (略) 新增饮用天然水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略) 大湖街道大湖村 | 农夫山泉临江 (略) | (略) 中环 (略)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大湖街道大湖村,厂区 (略) 大湖村居民,南侧为已建铁路及空地,距厂界120m为三道沟河,西侧、北侧两侧均为山林。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东侧30m的大湖村居民。本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为占用厂房面积4000m2,对现有主厂房内部进行隔断改造,引进90000bph饮用天然水生产线2条,12000bph大包装饮用天然水生产线1条,生产线为独立生产线,购置装箱机、打码机、提扣机等国产设备,并配套两台2.8MW(1用1备)燃气热水炉用于生活及主厂房仓储区供暖,同时利用119万吨饮用天然水生产线建设项目大湖村厂区部分公用工程设施,形成年产97.5万吨饮用天然水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 | 1、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锅炉排水、实验室排水和水处理车间膜前水。膜前 (略) 政管网;生产废水、锅炉排水、实验室排水经厂区现有在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协议标准中较严标准后,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鸭绿江。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生产车间中熔融、注塑过程中会产生非*烷总烃等有机废气以及污水站恶臭。(1)本项目建成后采用2台2.8MW燃气锅炉(1用1备)用于生活供热,烟气经12m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2)本项目在注塑过程的产生的非*烷总烃,采取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排放限值要求。(3)本项目污水站恶臭气体,污水站拟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站采用“缺氧+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定期喷洒除臭剂,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3、本项目在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压盖机、灌装机、空压机、包装设备、输送设备及各种泵等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过滤杂质、废包装物、实验室废物、不合格瓶和瓶盖、废活性炭、过滤膜、废滤料、废酸、碱性清洗剂包装桶等。本项目过滤器过滤泉水时会产生少量杂质,集中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废包装物和不合格瓶和瓶盖集中堆放,定期卖与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水处理)、过滤膜和废滤料由厂家回收处理;本项目注塑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吸附过程中产生废活性炭和实验室废物,暂存至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酸、碱性清洗剂包装桶用清水冲洗干净后外售给回收商,冲洗废水中和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本项目在运营中存在环境风险,企业需落实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