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2017]68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小鹏汽车 (略) 联汽车智造基地二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2018年)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小鹏汽车 (略) 联汽车智造基地二期项目。
(二)建设单位:肇庆小 (略) 广州分公司。
(三)建设地点: (略) 黄埔区九龙镇广河高速以南、九龙大道以西。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建设有1栋冲压车间、1栋焊装车间、1栋涂装车间、1栋组装车间等主要生产车间,及仓库、联合站房、油化库、水泵房、发车中心、试车跑道、淋雨间、固废站、危废站、污水处理站、综合楼、食堂、门卫等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套纯电动乘用车车身零部件生产能力,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2班制,每班10小时。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 (略) 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_dtWbXeV5rrVPiveQ、提取码:XP88。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可到我司查阅,请提前与我司联系人电话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涉及项目周围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及有关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内提交到我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
肇庆小 (略) 广州分公司;联系人:连先生;联系地址: (略) 黄埔区九龙镇广河高速以南、九龙大道以西;电话:*;邮箱:*@*iaopeng.com。
(二)编制单位:广州 (略) ,联系人:李工,联系地址: (略) 天 (略) 1934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A2栋415房,联系电话:*,邮箱:*@*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肇庆小 (略) 广州分公司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