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国家级开发区成德协同产业园区一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答疑01号致各潜在投标投标人:德阳国家级开发区成德协同产业园一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于2024年03月 (略) ,该项目在提问期间有下列问题,现予以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以下问题,应予以修改、补充: 一、企业资质要求过高。本项目仅为一般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即满足要求,第一章 招标公告3.1.1也是这样要求的。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条要求具有建筑行业*级资质加2分,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加4分。根据发改委、住建部相关文件规定,项目需要“专业*级”资质,如果招标人拟对资质提高一级,对“行业*级”进行加分,则属于“择优”,是正常的;如果招标人拟对资质提高两级及两级以上,对“综合*级”进行加分,则不属于“择优”,而属于排斥潜在投标人,属于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情况,也属于四川省住建厅要求整改的“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的情形。因此,招标文件应取消对“综合*级”进行加分的规定。 回复:已经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二、补充完成设计方案的基础资料。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条要求完成项目总体规划,提供设计效果、立面造型设计理念等等设计方案内容,但未提供完成设计方案的基础资料附件(包括红线图、规划条件通知书、设计任务书等等),应予以补充。 回复:补充上传本项目红线图、规划条件通知书、设计任务书,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3):2023年12月20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四川省能源局、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九部门为贯彻落实省委民营经济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消除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对不同投标人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营造招投标领 (略) 场环境,特制定《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3年版)》(川发改法规规〔2023〕636号)。根据序号8的典型事例可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条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级资质得2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得4分”属于“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的负面行为,应予以取消。回复:已作出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4)在德阳国家级开发区成德协同产业园区一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标段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中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级资质得2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得 4 分。”。质疑事项:本项目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约 *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新建配套附属用房, (略) ,建设供电、通讯、监控、供水、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根据本项目建筑面积判定本项目为中型项目,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足以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本项目设置建筑行业*级资质得2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得 4 分,设置条件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条件过高,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为维护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应取消评标办法中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级资质得2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得 4 分。”的条件。回复:已作出调整,详见本项目补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