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金三江(肇庆) (略) 新建年产10万吨二氧化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三江(肇庆) (略) 新建年产10万吨二氧化硅项目
建设单位:金三江(肇庆) (略)
项目建设地址:肇庆高新区创业路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厂区主体建筑包括1个综合车间、1个预留成品仓、1栋综合楼,在厂区南部自西向东布局有公辅设施、污水处理区和酸碱罐区。项目占地面积6803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3358平方米,主要从事二氧化硅的生产和销售。建设规模为年产二氧化硅粉末99500吨(500吨粒子产品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压滤洗涤废水、洗罐废水、软水再生废水和员工生活办公用水。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后进入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员工生活污水中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粪便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肇庆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干燥工艺粉尘和燃料烟气、破碎工艺粉尘、包装工艺粉尘和厨房油烟。本项目干燥工艺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旋风分离器分离,随设备排出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并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DA002、DA003)高空排放。干燥设备使用天然气加热,为充分利用热能,天然气的燃烧烟气直接通入设备中作为加热气流使用,因此干燥设备排放的废气中混入了天然气燃烧烟气和工艺粉尘,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破碎工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4、DA005、DA006)高空排放。包装工艺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油烟废气经高效静电除油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的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自车间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减震,合理的布局,厂区周边种植树木,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厂区内统一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有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过滤时产生的滤渣、废包装。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直接回收入产品中;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过滤时产生的滤渣、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有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项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略) 转运处置。
公示内容:《金三江(肇庆) (略) 新建年产10万吨二氧化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含验收意见)
验收结论: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4月4日(20个工作天)
项目联系人:程鹏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