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年产*吨液态硅胶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9月12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衡 (略) (略) 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年产*吨液态硅胶项目(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222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晟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资*元,征地*.0m2,建设1栋3F生产厂房,1层的局部为架空层(设置为消防车道),用于生产液态A胶生产;2层为仓库、A胶投料搅拌区、成团材料静置区,3层为空置。1栋3F仓库、1栋5F办公楼、1栋5F宿舍楼(一层设为食堂,供员工住宿、就餐、1栋1F门卫室以及 (略) 、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液化石油气等附属设施。项目变更后液态硅胶总产能由原来的2800吨调整到*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废气 本项目第一次捏合投料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1-4#第二次捏合机废气、1#导热油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5-8#第二次捏合机废气、2#导热油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分散机产生的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衡南县城乡污水处理云集污水处理厂;捏合、分散冷却过程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噪声,经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能购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压滤渣、 (略) 、废包装袋(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油泥或油渣、废活性炭。废压滤渣、 (略) 、废包装袋(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外卖给回收商;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采用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油泥或油渣、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