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X2024ZC* |
项目名称: | (略) 铅山县一批车辆设备报废处置 |
标的名称: | (略) 铅山县一批车辆设备报废处置(转让底价:3.*万元)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7-18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7-29 |
项目简介: | 重大事项详见附件清单(请下载) |
|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赣正捷评报字【2024】第*号、赣正捷评报字【2024】第*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交付,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意向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交付以清单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的实际数量、零部件的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本次报名仅限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证》的企业参与竞买。 4、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拍卖成交,买受人须在5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并签订交易合同。再由委托人配合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标的办理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5、拍卖成交,买受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及时进场解体拖运,拆解、运输费用及安全责任均有买受人承担。 6、拍卖成交后,标的清转运工作须在标的交付之日起15日内完成,受让方负责清运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本次标的的15辆车均已达到报废标准,且无法正常使用。评估价为标的残余价值。 8.车辆未集中停放,证件齐全,买受人应配合相关部门办理报废车辆回收注销手续 9.在办理完车辆注销手续后应将交接登记证明文件和注销手续留档给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
|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证》的企业。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转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受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担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转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7.【交付】受让方按约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转让方应于5日内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拍卖手续办理地址: 详情咨询: (略) ( (略) 信州 (略) 78号2楼 ) 联系电话:0793-* *(郑)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 (略) (略) 账 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7月30日15时 拍卖地点: (略) 信 (略) 2号广信大厦A栋3楼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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