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本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湖南 (略)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 (略)
建设单位: (略) 棋梓镇湖南 (略) 厂区内
建设内容:湖南 (略) 厂区内建设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项目,该项目依托韶峰南方水泥现有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水泥密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 86.5 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辅助原料预均化堆场、石膏炉渣堆棚等。对进场接收、贮存与输送、预处理和入窑处等场所或设施采取密闭、负压等防漏散、防飞扬、防恶臭的有效措施。主要原辅材料为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铁矿采矿废石、有色金属灰渣(铜渣)、硫酸渣、粉煤灰、脱硫石膏、转炉渣、铁合金炉渣及类似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来自湘潭地区及周边工矿企业,不涉及危险固废生活垃圾、污泥、有机废物,放射性、爆炸性、腐蚀性和反应性废物,未经拆解的废家用电器、废电池、电子产品,含录的温度计、血压计、荧光灯管和开关、铬渣、以及未知特性和未经过检测的不明性质废物,含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毒有害成分的固体废物,同时满足《水泥密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中的相关要求。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2023年10月20日
联系人: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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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报告、专家意见、其他说明的事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