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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日光温室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日光温室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利通区金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经济发达镇资金及自筹解决,招 (略) 利通区金积镇人民
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金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改造日光温室75座,总建筑面积为61423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拆除日光温室原有钢架棚膜部分耳房等,更换卷膜器卷膜杆钢架棚膜棉被上下圈梁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利通区金积镇大庙桥村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共划分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2日17时00分至2023年08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利通区金积镇人民政府
地址:利通区金积镇
联系人:余婷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金 (略)
地址: (略) 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联系人:张勇
电话:*
????2023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