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施工)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6001
致各投标人:
现就罗源县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有关事项答疑及补充修改如下:
一、答疑
1、问: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在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或者中标候选时再提供,亦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人申请?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投标阶段无须提供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相关证件。
二、补充
原招标文件中“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有效期满后无息退给中标人”现调整为:“履约担保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退还。”
备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罗源 (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 (略)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