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 (略) 水务建设与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水务〔2016〕110号)、《关于印发< (略) 农村水务工程补助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水务〔2017〕10号)、《关于2019至20 (略) 面上水务补助项目择优确定施工监理及造价咨询单位的通知》(永水务〔2018〕223号)的要求,拨付2020、2021年度各相关项目的监理费和审价费。
拨付具体补助资金信息现予公示(详见附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以邮局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提倡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
联系人:徐鹏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地址: (略) (略) 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