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建设/机电公司/ (略) 域/ (略) 2009G032地块工业研发与酒店项目暖通工程施工及机电总包
发布时间:2024-12-19 08:50:22
投标截至时间:2024-12-23 22:10:00
内容:
1、招标单位
(略)
2、项目概况
本 (略) 2009G032地块工业研发项目G-1研发大楼,工程地点: (略) 。总建筑面积*.22平方米,地上面积约*.22平方米,建筑高度166.42m,地上39层,地下2层。本子项为地上核心筒5F-10F、12F-15F为办公,17F-27F、30F-33F为酒店客房,其余裙房及塔楼为酒店商务用房、宴会厅、空中大堂等,其中11F、16F、28F为避难层,29F为设备层,地下为设备机房及汽车库。
3、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工程所需物资材料 风口风阀 ,详见《招标清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按国家法律经营,能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2 投标人是具备供应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3 投标人的生产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 (略) 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略) 诉讼警示名录》、《 (略) 非诉警示名录》中禁止合作的投标人。
4.5 同一法人单位的两个 (略) 、 (略) 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6 投标人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略)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7 投标单位不得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5、投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不发售纸质版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铁建云采时间节点要求
节点 | 时间 | 备注 |
文件开始发售时间 | 2024-12-16 22:10 | |
文件结束发售时间 | 2024-12-17 22:10 | 此时间前要完成报名 |
澄清提问截止时间 | 2024-12-18 22:10 | |
澄清补遗截止时间 | 2024-12-18 22:30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20 22:10 | 云采响应,标书送达 |
谈判时间 | 2024-12-21 22:30 |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 24 年 12 月 20 日 22 点10分
6.3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址 (略) 。
6.4 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投标联系人:陈凌悦 | 电话:* | 邮箱:*@*63.com |
技术问题联系人:张新钢 | 电话:* |
1、总则
1.1招标内容
风口风阀
1.2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2.1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质量标准,投标方须考虑为达到此标准在产品质量、服务等各方面的配合要求。
1.2.2 最终供货单位将产品送至工地后,经招标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进行安装,对于不合格产品,一律无条件退货,其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
1.2.3 因投标方产品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检测不合格及一切事故,投标方应无条件积极返工或更换全新产品,并负责承担所造成一切损失及其责任,含造成的工期损失费。
1.2.4 本次招标物资的技术标准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1.3交货地点及工期
1.3.1 本工程交货地点为 (略) (略) 。货到现场后投标方应服从招标方的管理,合理安排卸货等相关事宜。
1.3.2 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加工并组织供货,对双方已约定或合理的供货要求不得有异议或任何加价要求.
1.3.3本工程暂定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实际竣工日期以总承包方办理完竣工手续为准。
1.4本次招标拟定的付款方式与条件
1.4.1投标单位可选择的货款支付方式
现金、网银、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铁建银信、各类供应链金融产品等非现金方式、抵房等实物资产支付。
1.4.2招标方货款支付条件
招标方对供应商款项的支付比例将参照本工程建设单位对招标方的支付比例(建设方进度款支付比例:70%,竣工结算后支付比例:97%),支付时间为收到建设单位相关工程款项后。当建设单位未按期或未足额向本合同*方支付工程款时,*方有权相应延长或减少*方款项的支付比例。在物资合同支付条款中,本条具有最优先适用地位。
在满足上述付款条件的基础上,本工程无预付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至实际货款总额的70%,工程竣工投入使用且招标方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无相关质量及其它争议问题,付款至实际货款总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计算保修期)满2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同时配合招标方办完与业主单位的移交验收工作后一次性付清。若招标方工程结算完成时间晚于保修期满2年,则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100%。
1.4.3投标方除按照上述要求报价外,还可在投标函中提交自己拟定的付款方式与条件,并对应报价。如投标方不能响应招标方的付款方式与条件,则在投标函中只填自己拟定的付款方式与条件,并对应报价。本项被作为评标的参考项。
1.5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内容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文字语言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7分包及转包
本招标物资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8偏离
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某些技术质量要求有偏离的,请填写偏离表,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不符合要求的要着重标注好。
1.9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责任期为二年,自全部工程竣工、取得竣工验收单之日起算。在质保责任期期内,供货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需方不为此而另行支付费用;供货方对其所供产品负有无偿维修责任,对工程质量终身负有法律责任。
1.10其他
1.10.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3 本次招标不设投标预备会。
1.10.4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需要现场踏勘。
1.10.5 本次招标投标人不进行厂验、考核。
1.10.6 投标方需要对投标物资进行样品送审,具体时间和封样物资由招标方通知为准。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物资需求报价清单(或采用excel版招标清单);
(4)技术规格说明书;
(5)招标方合同文本
(6)合规行为准则
(7)招标文件附件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将电子文档(扫描件及不可编辑文档)通知招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且此修改将影响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按照此顺序装订)
(1)投标函;
(2)物资需求报价清单;
(3)技术商务偏离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承诺函
(6)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7)第三方调查问卷、保证书(投标金额超过*时填写本问卷,未超过不填写)
(8)第三方合规申明(投标金额超过*时填写本问卷,未超过不填写)
(9)投标人相关资质(按3.5条提供);
(10)物资产品说明书(含检测报告、3C认证等相关资料);
以下为投标单位参考项:
(11)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2)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3)其它附件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为材料的现场落地价,包含出厂单价、运杂费及卸车费。
(1)出厂单价指在材料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运杂费及卸车费指投标人把材料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并负责落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2 除招标方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以最终报价为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设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资格文件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5.7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3.5.8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4.1.1 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封装,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应有 (略) 分标记,并密封完好。密封不完好,破损外露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2 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与招标文件装订在一起密封在标书文件袋内。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除招标人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应提前电话通知招标方联系人,经招标方确认并同意后,撤回和修改行为生效。
4.3.2 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应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如逾期,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评标和决标
5.1 本次招标原则上进行两轮(*元以下可以采用一轮定标,若采用一次开标定标,下面的条款也需要更改)报价,在各家均满足招标技术要求条件下,第一轮投标最高价的投标单位无特殊原因将不允许参加第二轮报价。
5.2 本次招标在 (略) 有关部门(物资设备部、经济管理部、投标中心)的见证下开标,采用视频方式或项目部人员到总部现场开标,本次招标不设置公开开标。
5.3第一轮报价后,招标人与各投标单位就技术标准、产品性能质量、清单报价错误等技术内容进行澄清答疑,在技术部分明确后,就付款条件等商务内容进行洽谈。上述流程完成后招标人通知投标人进行下一次报价。
5.4 在满足招标人技术标准、付款、供货要求等相关条件下,末次报价最低价的投标单位中标。
5.5 招标方无义务就评标结果向投标方做任何解释。
5.6 无论被选用与否,投标资料概不退还。
5.7 本次招标未能达到招标方的预期要求,或出现重大变更、存在较大错误和偏差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进行重新报价或宣布本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
5.8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方CA加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