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五 (略) (略) 石材加工项目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同意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2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我局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项目建设科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
1 | (略) 石材加工项目 | 五莲县街头镇五莲石材产业园A区 | 五 (略) | 山东 (略) | 项 (略) (略) 五莲县街头镇五莲石材产业园A区,项目代码为2306-*-04-01-*,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全厂占地面积为7709 m2。项目新建厂房进行生产,主要建设生产车间3座,布置石材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购置大型切割机8台、中型切割机8台、手摇切割机2台、手扶磨机4台、自动磨机2台、仿形机8台、雕刻机10台、多功能切割机8台、平石机4台等及其他环保设备共计56台/套。项目投产后,年产光板10万m2、路沿石1万m3、异形石6000m3。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新增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切割、打磨等工序冷却降尘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和泥水分离设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项目切割、打磨等采用湿法作业,车间密闭,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带有火烧工艺的火烧废气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道路扬尘通过路面清扫、洒水等降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火烧烟气SO2、NOX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四)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花岗岩边角料、碎石及废石等集中收集后由五莲石材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油桶和废含油抹布,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2 | 饲料添加剂生产制造项目 | (略) 五莲县松柏镇日照 (略) 院内 | 日照 (略) | 山东 (略) |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利用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占地面积,主要建筑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及配套辅助设施等。购置离心干燥喷雾塔、热风分配器、生物质热风炉等设备及环保设施;项目投产后,年产酵母粉11000t、糖蜜粉11000t、玉米浆干粉11000t。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废气:拟建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干燥粉尘、热风炉燃烧废气等,干燥粉尘经通风管道后由两级旋风除尘器加喷淋塔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热风炉燃烧废气经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除灰装置和多管除尘器处理后,经通风管道后与干燥粉尘一起由两级旋风除尘器加喷淋塔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NOX、SO2、烟气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三)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塔废水,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堆肥处理。 (四)噪声:项目生产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声源、加强基础减震、采取室内隔声等措施以及厂区内建筑物遮挡、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炉灰渣、废包装袋等,集中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