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住建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 (略) (略) 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按照国家关于扩大内需战略、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关要求, (略) 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数字经济、 (略) 更新先导区等重大目标任务, (略) 信息化、数字化、智 (略) 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新城建”),结合铁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略) 信息模型(CIM)平台, (略) 建设管理信息基础设施体系, (略) 建设智慧化升级, (略)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略) 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实施,示范带动。加强新城建总体设计,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铁岭实际,有侧重地开展可较快成为示范标杆的工作,在重点区域率先开展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的建设模式, (略) 范围内推广。
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政府在新城建项目实施中的统筹协调作用, (略) 场资源, (略) 场主体积极性,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3.数字赋能、应用驱动。强化信息化、数字化、智能 (略) 基础设施的赋能作用, (略) 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感知水平和智慧应用水平。瞄准新城建重大需求, (略) 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与新城建重点应用场景深度融合。
4.坚持开放共享,安全可控。 (略) 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为底座,鼓励数字创新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共享,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略) 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同发展。强化安全管控,加强重要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
(三)工作目标
通过政策引导、试点示范、项目谋划、产业培育等方式,加快构建互联感知、智能高效、创新引领的“新城建”体系。到2025年,形成一批新城建应用场景,发挥产业数字化的场景资源优势和数字产业化的数据资源优势,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新城建数字产业。加快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助推 (略) 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 (略) (略) 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
2022年底 (略) 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到2025年底前,初步建成CIM基础平台,并在部分行业开展应用, (略) 基础设施 (略) 建设同步规划、建设和管理,并逐步实 (略) 平台的对接。
1.CIM基础数据库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着力构建包括基础地理信息、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三维数字模型、标准化地址库等信息的CIM基础数据库;充分利用基础测绘、更新巡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子报建、城建档案数字化、 (略) 管理等途径, (略) 管理网格,不断完善CIM平台的时空基础数据、资源调查与登记数据、规划管控数据、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公共专题数据和物联网感知数据等数据资源,为业务应用系统提供数据管理与服务。
2.CIM基础平台底板建设。通过整合对接现有各部门相关数据及标准,建立信息采集、更新、管理和维护相关运行机制,加快CIM基础平台底板建设,完善基础数据接入与管理、数据汇聚与融合、多场景模型浏览与定位查询、运行维护和网络安全管理、“CIM+”平台应用的开放接口支撑等基础功能, (略) 管理与建设提供二三维一体化的底图支撑。
3.建立数据全流程更新机制。建立健全数据的生产、管理、质检、汇交、更新、归档、应用、维护等同步更新机制, (略) 信息模型的“自生长、自更新”,确保接入数据的真实性、实时性、可溯性, (略) (略) 同步规划和建设。
4.健全平台运维机制,强化安全保障制度。项目建设单位为平台的安全责任主体,要坚持网络安全与基础平台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原则,完善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加强供应链安全建设,确保自主可控。
5.面向管理服务,推进多个领域的CIM+应用落地。发挥CIM基础平台的支撑作用,全面探索“CIM+” (略) 体检、城市安全、智能建造、 (略) 政、智慧社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应用,逐步拓展CIM基础平台在人口管理、政府服务、疫情防控、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应用, (略) 全数据应用建设与运行。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单位
专栏1: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 |
(1)创新完善CIM平台投融资机制,推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2) (略) 级、沈阳、大连、沈抚改革示范区平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本地CIM平台建设工作,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3)2025年底前,初步建成CIM基础平台,并在部分行业开展应用。积极探索“CIM+”商业化应用,建立 (略) 场运作机制,创造CIM建设运维新模式,促进CIM产业化发展。 |
(二)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略) 发展规划,将 (略) 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相融合,统筹规划、统一实施。进 (略) (略) 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加快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补齐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短板, (略) 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到2023年底, (略) (略) 政基础设施普查,摸清底数,掌握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限期消除, (略) (略) 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到2025年底, (略) 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建设效率明显提高,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
1. (略) 政基础设施普查。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略) 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摸清设施种类、构成、规模等情况,建立基础管网数据库以及地理信息数据库,为后续管网管理应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建立可靠的地下管网归档制度与管网数据更新机制,保证管网数据的及时更新和维护,并保证管网数据的准确性。
2.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在设施普查基础上,同步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实现设施信息的共建共享,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充分发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 (略) 政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工作逐步纳入平台,探索将综合管理信 (略) 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建立地下工程运行管理信息系统,满足道路塌陷“排查―整治―防控”的业务需求,提高道路塌陷预警分析能力。
3.建立健全设施建设协调机制。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推动相关部门沟通共享建设计划、工程实施、运行维护等方面信息,避免同一地段反复破路施工,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单位
专栏2: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
(1)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略) 供水、排水、燃气、 (略) 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 (略) 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2)积极谋划推进“智慧供热”、“智慧燃气”、“智慧供水”、“智慧排水”项目建设。 |
(三)协同 (略) 与智能网联汽车
探索 (略) 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项目建设。推广智慧灯杆建设, (略) 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智能化改造和管理, (略) 停车设施智能化水平。
1.推进智慧灯杆建设。鼓励在新建道路中,智慧灯杆与道路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在既有道路改造中,充分结合道路品质提升工程,同步开展智慧灯杆改造更新。优化灯杆设计技术参数,提升灯杆杆体承载强度,预留多功能设施安装空间和供电功率。探索以融合、利旧、低成本、快速部署为创新基础,结合5G和物联网(IOT)等通信网, (略) 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的网络层,与交管系统的信控系统融合应用。
2. (略) 公共停车设施智能化改造。对既有路内外停车泊位进行智能化改造与接入,统一整合停车资源。有条件的地区,鼓励采用立体停车场建设模式进行改造升级。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位(场)移动物联应用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
专栏3:协同 (略) 与智能网联汽车 |
(1)探索审批制度创新。优化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涉及挖掘、 (略) 道路和绿地相关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2)积极创新智慧灯杆建设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政企合作模式,一 (略) 合作,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智慧灯杆建设和运营,合同期间灯杆附属功能设施运营收入作为企业投资回报,期满灯杆所有权转移至政府;二是探索政府与电力企业合作开展路灯节能化改造(含智慧灯杆建设),建成之后企业按合同期运营维护,电力节能收入作为企业投资主要回报,期满灯杆所有权转移至政府。 (3)推动建设 (略) 的智慧停车平台研发及应用项目。建立路内路外全联网 (略) 智慧停车运行体系,包括路外停车场管理系统、路内泊位管理系统、场内引导系统、交通诱导系统、城市级智慧停车平台,提供完整的停车场建设解决方案。 |
(四)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围绕社区数据资源价值最大化和物业管理服务智能化,不断深化数字信息技术在社区治理领域应用,将 (略) 延伸至社区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022年底前,谋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综合竞争优势明显、在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成效显著的智慧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探索 (略) 情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智慧社区发展路径。到2025年,建设完备的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实施智慧物业管理服务。通过平台,采集房屋、设施设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基础数据,汇集购物、家政、养老等生活服务数据,依法依规与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应用。
1.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支持物业企业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时记录物业管理服务动态信息,对物业管理服务基础资料和档案进行全面数字化管理。通过在电梯、消防、燃气、给排水等重要设施设备布设传感器,实现数据实时采集,实现故障报警、智能派单、预警研判、智慧监督,提升设施设备智能化管理水平,提高社区风险防控和防灾减灾能力。推进车辆智能化管理,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和车位使用率,加强小区技防设施建设实现联网数据共享,推进智能安防小区的建设。推动企业 (略) 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对接。
2.推动物业管理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实施“数字社区解决方案”,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拓展服务范围,依托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在做好物业基础服务的同时,探索智慧“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为家政服务、电子商务、居家养老、快递代收等生活服务提供便利,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实现一键预约、服务上门,促进物业服务企业由物的管理向居民服务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单位
专栏4:智慧社区建设 |
(1)探索智慧“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 (2)谋划打造“服务+科技”、“消费抵扣物业费”等智慧物业应用场景示范项目。 (3)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打造数字社区示范项目。 |
(五)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培养一批智能建造优势企业。
1.完善全产业链体系建设,加快建筑工业化升级。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跨界融合、协同创新,节能环保、绿色发展,自主研发、开发合作为原则,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创业体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品质,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加快钢结构、新材料等部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在建造全过程中加大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推进先进装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加快建筑物物联网技术应用,推广应用钢结构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生产线。
2.加强技术创新,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转移扩散和商业化利用,研发、推进建筑互联网平台合应用,培育科技创新基地,构建先进适用的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标准体系。统筹推进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数字化、一体化集成设计,应用自主可控的BIM技术实现设计、工艺、制造协同。以工厂生产工艺环节和现场施工环节为重点,推进工艺流程数字化、建筑机器人和一体化施工设备的应用。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鼓励企业建立多方协同智能建造工作平台,形成涵盖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服务的产业链。探索以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为载体,打通全产业链中的信息壁垒,通过数据贯通助力全产业链体系建设。
3.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积极推行项目全周期绿色建造。严格执行《 (略) 绿色建筑条例》,在规划、建设、运营、改造过程中合理运用色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产品,打造星级绿色建筑,促进绿色建筑现代化、集约化、区域化发展。通过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建立建筑业绿色供应链,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力度,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降低资源消耗。
4.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放拓展应用场景。依托CIM平台,建立健全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与机制。发挥重点项目、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发布智能建造成熟技术目录,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推广。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单位
专栏5: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
(1)以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以政府投资项目引领带动装 (略) 场化发展。 (2)积极谋划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园示范项目建设。 (3)推进发展智能建造技术,搭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筑业生产装备、施工设备的智能化升级改造,鼓励应用建筑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智能移动终端等智能设备,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与高端制造业深度融合。搭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包括建材集中采购、部品部件生产配送、程设备租赁、建筑劳务用工、装饰装修等垂直细分领域的行业级平台,提升建筑企业产业链协同能力和经济效益的企业级平台,实现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提升质量效率。 (4)完善建筑业监管模式。深化完善现有住建业务监管系统,开展建设工程编码体系研究和应用,推进建筑施工与管理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数字化模拟施工等场景应用,推进建筑施工智能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提升施工质量和效率;强化工程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5)推进建筑信息模式(BIM)建设与应用。建立建筑数字设计平台,开展多专业、多参与方和全过程的数字化协同设计应用。搭建基于BIM的项目报建数字化审查平台,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升项目报建数字化、智能化审查水平。建立和维护基于BIM技术的标准化部品部件库,实现设计、采购、生产、建造、交付、运行维护等阶段的信息互联互通、交互共享。 |
(六) (略)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略)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2025年底前, (略) 级平台与国家、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 (略)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成果,认真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1. (略)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升级改造。市级平台要整合有关业务系统, (略) 综合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综合评价和公众服务等功能。 (略) 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
2. (略)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联网工作。完善网络环境,改造硬件设施,调试单点登录, (略) 级平台与 (略) 级平台联网。
3. (略)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成果,认真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略) 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对水电气热等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和大数据分析,实现对管网漏损、防洪排涝、燃气安全等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 (略) 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单位
专栏6: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
(1) (略)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略) 、区(县、市) (略)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平台业务指导、指挥调度、行业应用、公众服务、数据汇聚、数据交换等管理服务功能。 (2) (略)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成果,认真 (略) 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强化综合治理、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 (略) 貌、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房屋建设工程安全等重要领域智能化应用, (略) 运行“一网统管”。 |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城建”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抓总,各配合单位全力协同,统筹推进。各县(市)区对口单位作为主要责任单位,要把新城建作为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 (略) 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新城 (略) (略) 更新先导区协议、推 (略) 更新行动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整合利用已有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集约建设、信息共享、项目落地,确保新城建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实施;要积极谋划应用场景,建立项目为王的工作理念,以点带面推动新城建工作见实效。(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铁岭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单位)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大 (略) 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获上级支持的“新城建”项目优先实施。创新完善新城建投融资机制,推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略) 场主导,通过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鼓励各类专业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新城建。探索成立国有企 (略) ,作为新城建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主体。 (略) 新城建工作的金融政策和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融资引领作用,加大对新城建领域融资支持力度;研究加大专项债券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城建项目投入,引入保险资金参与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铁岭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单位)
(三)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新城建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略) 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以 (略) 发展方式转变。建立项目推进机制, (略) 级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示范项目,加强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调研。建立全过程专家咨询机制,建立和共享新城建项目专家库,促进信息共享,提高项目建设的科学性。(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单位)
(四)强化科技支撑。开展科技攻关,加强全产业链协同创新, (略) 级海量数据处理及存储、多源传感信息融合感知、建筑机器人应用等一批自主创新关键技术。推进CIM平台建设应用与BIM软件产业发展互促共进,带动相关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建立和完善信息基础数据、城市道路智能交通基础设施、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建造等技术体系,研究制定相应的通用标准。(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单位)
(五)增强安全保障。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强化信息基础设施、传感设备和智慧应用安全管控,推进安全可控技术和产品应用,加强对相关重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体系,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通报预警和信息共享,全力提高网络安全风险抵御能力和应对能力,全面提升新城建网络安全综合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单位)
(六)培育人才队*。加大新城建人才培养力度, (略) 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示范应用项目等,建立推进新城建的人才体系,特别是大力培养具有新一代信息技术、工程建设、城市管理等多学科知识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加快培育现代建筑产业工人队*,全面提升工人技能素质。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推动新城建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对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