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地点
本工程起 (略) (略) 秀洲区王江泾镇腾云村(现状524国道腾云路口,起点桩号K127+250),路线由东往西经范滩村、东风村、沈家桥村、新塍镇观音桥村、富园村,终于新塍镇庙云桥村(终点桩号K143+154),与524国道新塍至王店段相交。
2.项目概况
项目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沈家桥段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33.0m;沈家桥至庙云桥段采用“上层高架+地面道路”形式,高架长约9.0km,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高架桥宽28.5m,高架桥下地面辅路,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32m。全线设置桥梁25座(其中主线桥梁10734m/12座、高架桥下地面辅路设有桥梁1100m/13座),设置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分别为沈家桥互通、观音桥互通和庙云桥互通)。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工程沿线评价范围主要环境敏感点,具体见下表1
敏感点 | 相对道路中心线方位 | 相对道路中心线距离 | 主要保护对象 |
腾云村 | 南侧/北侧 | 42~199m | 居住区 |
范滩村 | 东侧/北侧 | 10~157m | 居住区 |
虹阳村 | 东侧 | 137m | 居住区 |
东风村 | 东侧 | 27~196m | 居住区 |
虹南村 | 西侧 | 166m | 居住区 |
沈家桥村 | 西北侧 | 29~120m | 居住区 |
观音桥村 | 路两侧 | 28~159m | 居住区 |
富园村 | 北侧 | 78~147m | 居住区 |
庙云桥村 | 路两侧 | 32~178m | 居住区 |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主要为:腾云村、范滩村、虹阳村、东风村、虹南村、沈家桥村、观音桥村、富园村、庙云桥村。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污染和沥青烟气污染;
①车辆行驶扬尘:在施工场地实施每天洒水抑尘作业4~5次,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内,预计影响较小;②堆场扬尘:在施工期间,应特别注意防尘问题,制定必要的抑尘措施,减少露天堆放和裸露面积,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并对露天堆场加强管理,用篷布等遮盖,以减少风力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③物料拌和粉尘:拌合站距离环境敏感点不宜小于200m,并应设置在当地施工季节最小频率风向的敏感点上风向,以尽可能的降低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直接影响;④淤泥干化场臭气:淤泥开挖工程选择在枯水期进行,避开底泥气味易扩散的炎热夏季,可以减轻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⑤沥青烟气:外购商业沥青,本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烟气产生量较少;
施工期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程用水,对于用不完的废水则外运处置,不排入附近河道;施工场地现场设置移动厕所,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外排预计影响较小废气主要为扬尘污染和沥青烟气污染;
施工期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在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预计影响不大。
施工期固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往当地建筑垃圾回收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生态:根据环评预测,施工期对*生植被、*生动物、水生生态等影响都较小。
营运期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上路机动车排放的汽车尾气油雾废气,本项目为一级公路,车流量相对较少且位于农村地区,道路沿线植被比较茂盛,沿线植被易于吸收汽车尾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同时,随着我国对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要求的提高以及电动汽车的大力发展,汽车尾气的排放影响将逐步减小,因此本项目汽车尾气的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营运期废水:本项目主要产生路面、桥面径流,落实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预计影响较小。
营运期噪声:在落实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后预计车辆行驶噪声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施工期主要废气治理措施:①在工地内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在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做好冲洗、遮蔽、保洁工作;②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距离在100m以上;③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期洒水防尘,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④将施工场地混凝土拌合楼、灰土拌合站内拌合楼布置在场地中远离环境敏感点一侧,使混凝土拌合楼、灰土拌合楼位置距离周边环境敏感点不小于200m;⑤施工场地应选择密封式混凝土、灰土拌合设施,并配合除尘设备;拌合楼筒仓和搅拌主机采用布袋除尘。
2.施工期主要废水治理措施:①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程用水,对于用不完的废水则外运处置,不排入附近河道;②施工场地现场设置移动厕所,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外排。
3.施工期主要噪声治理措施: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靠近居民点路段施工时,高噪声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次日6:00)应停止施工。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时,应报相关部门审批并告示周边民众;③施工前封闭施工场地,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不低于2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栏;④优化施工场地平面布置,高噪声活动区域如钢筋加工区、混凝土拌合楼、预制场、灰土拌合站等噪声较大的施工区域远离环境敏感区;
4.施工固废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往当地建筑垃圾回收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须加强施工队*组织和管理,应明确施工范围和行动路线,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活动区域,进行文明施工。
6.营运期环境空气措施:公路沿线进行绿化,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
7.营运期噪声防治措施:对噪声超标区域,部分路段采用安装声屏障进行防护,对于无法安装声屏障的路段居民采用安装通风隔声窗措施,具体按照最终批复的环评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7.营运期径流、环境风险防治措施:部分桥梁(沈家桥至庙云桥高架2号桥、徐王庙大桥)应设置径流收集设施、沉淀池、事故泄漏液收集设施、事故应急池等;非事故期桥面径流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定期清运,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水体;事故时,桥路径流经事故应急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524国道秀洲王江泾至新塍公路工程符合《 (略)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略)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略) 秀洲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略)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工程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要求;工程实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工程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国家、省、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只要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的方式:可以向环评机构查阅(保密部分除外);
征求意见期限: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内。
2.必要时公众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方式: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保密部分除外);
索取期限: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1)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点,具体见上表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主要为:腾云村、范滩村、虹阳村、东风村、虹南村、沈家桥村、观音桥村、富园村、庙云桥村。
2.主要事项:征求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电话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及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 及联系方式 | 审批部门 |
上海 (略)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南湖区中环南路2608号福地广场1905室 | 联系人:解文宗 联系电话:* |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 联系电话:*;0573-* |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单位: (略) 秀洲区交通 (略)
公告时间:2023年5月05日~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