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对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工作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2023 年提前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时间和工作要求有调整,申报时间延至 2022年11月5日(星期六),正式文件已从涉密 (略) 政府办(请及时与政府联系领取), (略) 发展改革局按照文件要求于 11 月 4 日(星期五) (略) 政府正式文件上报审核通过的项目。
二、请严格按照 8 月 5 日印发的《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工作的通知》,高度重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使用管理,确保 2020 年以来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全部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完善项目信息并开展调度,确保调度数据与财政数据衔接一致。下一调度期(10 月 26 日结束)前未按要求完成调度的,不安排 2023 年提前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请按照附件《德宏州 2021 年至 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表-10.23》发布的数据及时调度更新。请委内各项 (略) 发展改革局高度重视,抓紧组织开展以上两项工作。
附件:德宏州 2021 年至 2022 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表(不公示)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