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博贺新港至茂名油品管道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茂发改许可〔2022〕17号
中国 (略) 茂名分公司博贺新港至茂名油品管道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目拟建一条博贺新港至茂名石化炼油厂的原油管道和五条从茂名石化炼油厂到博贺新港的成品油及化工品长输管道,全线设茂名站、北山岭站两座站场,并建设相应的储运设施,包括 在茂名站场新建2个1000立方米的原油储罐,8个200 立方米的成品油泄压罐和4个4立方米的埋地污油罐;在北山岭站场新建12个200立方米的泄压罐和3个4立方米的埋地污油罐,以及配套新增机柜间、变电所和公用工程。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2247.12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828.*千瓦时。项目原油单位周转量综合能耗不高于5.8克标准煤/(吨·公里)。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